2006年12月28日,农民工来到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继续讨薪之路(12月27日摄)。一起简单的农民工讨薪案,在经历了6年漫长诉讼后,农民工们不仅没有拿到应得工钱,相反应保全的财产遭到非法变卖,开发商逍遥法外,而承担监督支付义务的第三人也在法院的默许下“金蝉脱壳”。迫于无奈,137名农民工推举“讨薪代表”将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告上了法庭。新华社记者龙弘涛摄
四川籍农民工谢友远、谢洪生父子近日因结算工钱在陕西省宝鸡市遭多人殴打,儿子死亡、父亲重伤。这是今年以来安徽、山东、山西、天津等地相继发生农民工因讨薪被包工头打死打伤后的最新一起恶性事件。“清欠行动”进行了3年,农民工维权成本为何还如此昂贵?是制度缺失,还是政策落实不到位?
为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中央和各地近年来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今年3月27日发布的《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明确要求建立工资支付监控制度和工资保证金等制度。在谢氏父子血案发生地陕西省及宝鸡市,出台的配套文件、制度近10种。但血淋淋的讨薪案提醒我们,制度再好,如果落不到实处,对农民工来说都是“画饼”。
保障农民工权益,解决欠薪顽疾,政府、企业和社会都负有义不容辞的责任。宝鸡市在血案发生后进行的调查显示,全市近5万农民工大多数与谢氏父子一样,求一纸“用工合同”而不得。而此前,为讨要工钱,谢氏父子也采取过堵路等过激方式,却不见当地部门出面援助。安徽省阜阳市农民工李培岩因讨薪被殴身亡,当地公安机关竟作出“排除外来暴力打击致死”的鉴定,使家属维权横生波折。种种问题,暴露出一些地方和部门执行政策不力、落实制度不到位,甚至对上门求助的农民工不作为、乱作为。
农民工将生命安全与人格尊严当作讨薪成本,是社会的悲哀,也是职能部门的耻辱。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相关职能部门必须纠正“关门办公”“仪式办公”的衙门作风,不能满足于“专场投诉会、现场办公会”。这些措施表面上热热闹闹,实际上受益人数有限,也无法及时发现隐患。深入实际,深入工地、车间调查研究,监督企业按时兑现农民工的待遇,远比血案后的慰问重要得多。
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除了尽快健全监督机制、保障机制,当务之急是对那些毫无社会责任感的“老赖”企业,要清理出市场;对那些行凶伤人的黑心工头、企业主,要绳之以法;对那些长期失职的职能部门负责人,也要依法依规追究责任。不能再让农民工为讨薪流血了。 (责任编辑:李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