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报纸大字标题报道:教师工资与公务员持平(副题:海珠区再投6300多万元提高万多名教职员工待遇,增加工资明年1月起正式发放),这令教师们欢欣鼓舞。但是,民办学校的教师们感到的却是一种悲凉:牛奶面包虽诱人,可惜没有我的份!
事实不容你熟视无睹,公办教师与民办教师收入差异之大,就连心如止水的人也难以平衡,公办教师的工资人均远在民办学校教师的一倍以上,差异还在继续扩大,令民办教师们情何以堪?
据统计,广州市的进城人口子女教育如果全部由公办学校承担,需要再建320所学校,增加1.2万名教师,仅生均教育经费一项每年市财政就要追加财政拨款十几亿元。现在这些都由民办学校承担了,民办学校由此承担了重压和学生负担是不容忽视的现实,在现有的情况下,要求民办学校的投资人大幅增加教师工资绝无可能。
这就构成了法律规定与现实之间不可调和的矛盾:《民办教育促进法》规定要民办教师与公办教师平等,现实上是不平等,理论上没有理由不平等,事实上不平等的趋势在扩大。
这的确是一个影响社会和谐的问题,政府应当将出现的这一新问题纳入视野,在考虑提高公办教师待遇的同时兼顾民办教师待遇问题。依《民办教育促进法》和其他有关法律的规定,对民办教育应当“大力支持,积极鼓励”,对义务教育这一块应当由政府财政承担有关费用,现在是考虑如何具体落实的时候,至少在公办教师工资上一大步的同时,民办教师前进一小步,给予希望和平等的念想。这方面的工作还有相当大的余地,政府对民办学校的依法扶持还远未达到要求;民办学校通过正规渠道获得政府财政支持的只有少数几家,且数额太少,多数学校没有得到财政资助。如果政府能尽快补上这一课,民办学校的教师们则也可能得到一点增加的牛奶面包,尽管少了一点,有总比没有好。
而事实上,中国的民办学校似乎成为“没爹没娘”的孩子一样,尽管孩子是国家的国民,教师是国家的国民,尽管公校与民校教师同样履行着国家义务教育,但公校教师的工资却有纳税人的钱供养着,而民校教师却“四处开荒”完全靠市场供给。但如果问问众位纳税人,义务教育的投入应该是谁的责任?我们不能再拿教育当儿戏了,我们不能再让“教育”变得“不健康”了。 (责任编辑:李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