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信息时报》报道,在日前召开的2006年广州市人大制度研讨会上,关于人大代表选举中应引入竞争机制,控制官员代表比例和依法罢免消极作为的“五不”代表等论题被拿上桌面讨论。从制度与组成上提高人大的监督力度与监督效率,这样的初衷值得肯定。
人大代表究竟代表谁?这个经年累月的老问题,我们却总是一次次当成新问题来研讨。在学术界已经几成共识,但在具体推行与操作上却总要明知故问地一次又一次研讨。代表兼职化之下,官员代表的问题只是表面文章。
大量官员(近几年又加上了一个先富阶层)端坐在代表席上,堂而皇之地表决自己一年来的工作,这种“运动员又当裁判员”的现象在一次次研讨中让民众变得麻木,也让官员代表们变得那么泰然处之。我们不搞权力分立,但权力至少也要有一个分工吧?让官员回到被监督席,为什么在中国会这么难?到了现在,还在小心翼翼地试探性地去“控制”官员代表比例,而且还是在研讨!
事实很清楚,那么大比例的官员代表究竟在人大中发挥着怎样的作用?仅仅不过是鼓掌通过罢了!而且更可怕的是部门利益与官僚利益的一次又一次合法化!再加上那些原本是想“图个名”的先富阶层(现在恐怕是真正知道掌握话语权的重要性了),他们代表自身利益无可厚非,但是在普通选民利益代表严重缺位的情况下,这将是最大的制度不公。刻意抹杀人大代表的职业属性,一味强调虚幻的普遍代表性,不知是真的没有认识到,还是“利益决定屁股、屁股决定嘴巴”。
官员代表的问题,根子在于专职化长期议而不行。广州的研讨不乏真知灼见,虽未触及问题的根本,但已然走在其他地区的前面。一项涉及国家根本制度的改革,却要一个区级人大去考虑,不知道是该喜还是该忧。
再来看所谓的罢免“五不代表”问题,笔者倒是觉得这个建议实在是打错了板子。兼职代表们在日常工作中都身担要职,长官与老总如此众多,平日公务何其繁忙,怎么有时间有精力去筹划提案?即使愿意搜集提案倾听民声,经费又从哪里来?就算提案上来,所谓隔行隔山,一个人在一个行业是专家,在另一个行业可能就是白痴,谁能保证提案的专业性与效率?兼职代表制度最直接最不合理的后果在于,议政效果的低下和“高度虚幻一致”之下的不真实民主。无怪乎放着那么多关系国计民生的问题没有人提(不愿提?不敢提?),却总有一些“市花”“市草”之类的建议出来…制度使然!
现在的问题根本不是代表作为不作为的问题。先不奢谈县以上那些非直选的所谓代表,就以基层代表为例,我们需要追问的是,这些代表是怎么产生的,他们究竟代表谁,如何从制度上保证代表有能力、有精力去真正代表民意、履行监督职能?
从制度上解决人大代表专职化设计,给人大的监督提供起码的体制前提,才是解决人大问题的切合实际的开始。一直在外围隔靴搔痒,不光不能解决问题,久拖不决还会使问题的解决越发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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