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荆州中院接受指定,公开开庭审理原河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郑州市委书记王有杰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王有杰涉案金额约1500万元,其中受贿金额约700万元。庭审中,王有杰称,他人送的金钱和财物就是祸端,会让自己身败名裂。王有杰表示,愿意将自己作为腐败典型警示他人。
应该佩服王有杰有自知之明,他称得上是一个鲜活的“典型”,只不过是官场上的一种另类“典型”,权且不论其是迄今为止河南省落马级别最高的官员,单说其在权力顶峰上的堕落轨迹便值得玩味。
“他早晚要出事”,这是王有杰在漯河任市委书记时当地群众的议论,而这种并非空穴来风的坊间言论恰是源于其“典型”出了位、偏了向。“苦战三五载,漯河变珠海”,这是王有杰喊出的响亮口号,为此,他颇有“创新”地提出官员不休双休日,而应上市场去做生意,并“身体力行”地践行其所谓“生意经”。
正如此前媒体炒得沸沸扬扬的郴州惊天腐败大案主角李大伦一样,“悠悠万事两件大事,招商引资项目建设”,这是李大伦在各种场合反复强调的经典,当时坊间都称其“目光如炬”,“抓住了发展的牛鼻子”。李就是通过这“两件大事”赚了个盆满钵溢。而王有杰同样如此做起了“权力生意”,他将评估为3700万的国有资产以2600万的价格贱卖,自己从中谋取巨额“好处”。在王有杰的“典型”示范下,被当地群众称之为“程卖光”的市长程三昌等一批腐败官员更是将出售国有资产的“生意”发挥到了极致,短短3年全市90%以上的国有企业被卖掉。程赚足了不义之财后,携巨款潜逃国外一走了之。
其次,王有杰的“典型”还表现在其善于作秀。在乡亲们的眼中,王有杰很正直,其大哥的儿子至今仍在农村务农。可事实上怎样?自王有杰大权在握之后,其妻从一名普通的医生以坐“直升飞机”的速度担任医院副院长、院长、市卫生局副局长,直至河南医科大学研究生处书记。同事都说王有杰对儿子管教很严,可事实远非如此。在漯河市王店立交桥主体工程接近完工之时,王有杰亲自带人到南方招商入股资金1000万,其实是其儿子打着外商的名义来入股分红而已。只是如此两面性,为王有杰换来了“全家覆没”的可耻下场,也真是可悲可怜了。
“他人送的金钱和财物就是祸端”,只可惜“身后有余忘缩手,眼前无路想回头”,悔之晚矣!可以肯定,王有杰之类的另类“典型”,定将被永远地钉在历史的耻辱柱上,被人们的口水淹没。 (责任编辑:李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