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党校“今明两年的社会问题与走势”的问卷调查显示:领导干部对2006年存在最严重的社会问题的关注焦点中,“社会治安”今年首次成为最严重社会问题的首位,取代了多年来一直居首位的“收入差距”。调查显示,领导干部对2006年中国社会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的判断情况,最严重问题的前三位依次是:“社会治安”(36.6%),“居民收入差距”(23.2%),“腐败”(8.0%)。(12月18日《北京日报》)
一直以来,中国各地社会治安形势都较为严峻。一方面,这是因为在人均国民生产总值在1千美元到3千美元之间,是为社会转型期,也被称为各种社会矛盾冲突多发期、凸显期。另方面,社会的不公、贫富的悬殊、官员的腐败加剧等各种因素也导致了社会治安问题的严重性。前不久,调查机构零点公司最新发布的一项针对4128名18~60岁常住居民的调查显示,我国城乡居民的社会治安安全感,从2003年开始连续3年呈下降趋势就是证明。
不能说党和政府特别是政法系统对犯罪分子打击不力,也不能说犯罪状况猖獗的现象没有得到有效的遏止。2006年8月8日上午10时,公安部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安部新闻发言人武和平介绍相关情况,就认为社会治安形势总体平稳,除个别种类的违法犯罪活动比较突出外,各种主要刑事犯罪案件均呈现普遍下降的态势。
但中国官员为什么却把2006年的社会治安看成最严重的社会问题?我以为,这是与这一年的针对官员的恶性犯罪事件的频繁发生有关:2006年4月,北京发生了一起针对官员的灭门惨案,丰台林业局副局长夫妇被双双砍死在别墅。而2006年年末不到一个月时间里,在贵州与甘肃就分别发生了两起针对官员的灭门惨案:一是11月27日晚间,贵州省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兴仁县县长文建刚一家及保姆被杀害。一是12月11日晚,58岁的甘肃省临夏回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刑二庭庭长陈义明在家中被枪杀,同时遇害的还有他的妻子、孙子和小保姆。其他各地针对官员的伤害犯罪也时有发生。
犯罪分子不管其犯罪的动机如何,但这种滥杀无辜的野蛮罪行都应受到严厉惩罚。而中国官员基于自身安全的考量,把社会治安看成为最严重的社会问题,也可以把此看成是与百姓最为接近的一种共识。而官员的看重意味着将进一步采取各种有力措施来遏止犯罪,这对于改善社会治安长期不佳的状况是有利的。即使主观上为自保,而客观上对于老百姓是有益的。
但问题是:中国老百姓真的会认同官员的说法吗?换言之,他们会把社会治安当成第一号的社会问题吗?回答也许是否定的。因为,即使社会治安再不好,但不是所有的老百姓都会遭遇此种灾难。而无业和失业造成的生存危机,比被谋杀的威胁将会大许多。还不用说新三座大山给普通百姓带来的沉重生存压力。这与美国心理大师马洛斯的需要层次理论是相一致的:人首先是要满足生存的需要,然后才有安全的需要,进一步才是其他更高层次的需要。比如下岗工人和失地农民的生存安全都不能得到保证时,社会治安的好坏在他们身上显得的确不是那么重要。
其次,相对于社会治安不好造成的人身伤害而言,诸如重大自然灾害和重大疾病以及交通事故、生产事故等造成的威胁无论如何要大得多。中国每年约有20万人死于药物不良反应,约10万人死于道路交通事故,约13万多人死于工伤事故,而2005年我国全年发生的杀人案件仅2万多。从这些数字也可以看出,以上的任何一项灾难造成人身伤害都要远大于犯罪行为。换句话说,如果环境破坏依然严重、社会依然不公、贫富依然悬殊、官员依然贪腐,多数老百姓的基本生活依然没有得到根本保障的情况下,即使社会治安再良好,能说这样的社会就是和谐社会吗?
因此,要构建和谐社会,我以为,把官员不太看重的“居民收入差距”(23.2%),和“腐败”(8.0%)的改善和治理放在首位,比单纯的治理社会治安要好得远。 (责任编辑:李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