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沁阳市,短短三年,这个县级市吸引了高达近百亿元的投资,成为跻身河南省十强的经济强县(市)。为了吸引投资,沁阳3年出台了5个红头文件,其中规定,投资5000万以上或符合其他条件的外地客商可享受在本地开车违法不处罚、娱乐场所消费不受查、子女就学不审核,医院看病半价、风景区免收门票等12项优厚待遇。如果未给予优惠,工作人员将受查处。当地百姓习惯称这些规定为“超国民待遇”。(12月18日《法制晚报》)
一个欠发达的县级市,短短三年,吸引到近百亿元的投资。成绩的确了得。表面上看起来,该市对投资商的优惠政策并不会带来多大的损失。比如违章处罚,医院看病,风景区免收门票,单纯从经济学的角度看,损失不了多少钱。但是伤害了法律尊严与当地群众的感情。从某种程度上讲,对投资商人优惠,就是把公众排斥在公共决策之外,是对民意的伤害,对公共资源的蚕食。不仅影响到当地正常的社会生活秩序,更是有损政府形象。为了招商引资,政府可以容忍投资商违法,可百姓并不答应。
当地政府应该明白,商人投资的目的是为了挣钱,他们选择投资地点时首要考虑的是能不能挣钱,这里有没有良好的自然环境、治安环境、用工环境,便利的交通,等等。并不是这些超法律与正义的特权。如果这里交通不便,招工困难,治安环境不好,哪怕你提供再多的优惠,他们也不会拿钱打水漂。
政府所列举的一些优惠政策是建立在违法、违背社会公平基础上的,对此,如果是一名真正遵纪守法,道德修养高的商人可能会“不以为荣,反以为耻”,因此看不起当地政府。何况,这种“优惠”把他们凌驾于法律与正义之上,会让商人与当地群众产生心理鸿沟,陷入一种孤立的状态,拉远与当地群众的距离。对投资商来说,也没有好处。
再说,投资商之所以选择在此投资,仅仅是为了这点小恩小惠,还是另有所图?恕笔者多疑,如果政府招商不讲原则,如果招的全是污染企业,造成当地生态环境恶化,寅吃卯粮,透支发展后劲。哪怕引资再多,除了给官员带来政绩指标外,到底能给当地百姓带来多大好处?
其实,如此“有奶便是娘”的“亲资主义”并非个案。最近一名安监局长因为没有完成县里规定的招商任务被免职了,当时遭到全国舆论的一致批评。现在又曝出沁阳市给予投资商“超国民待遇”的新闻。看来,招商怪胎越来越多了,如果为了招商可以无视安全,可以违背正义、践踏法律的话。上级有关部门应该果断拿起法律手术刀割掉这些招商怪胎。 (责任编辑:李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