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党校最近对部分学员进行的问卷调查显示:领导干部对2006年存在最严重的社会问题的关注焦点中,“社会治安”今年首次跃居首位,取代了多年来一直居首位的“收入差距”(中新网12月18日)。
“社会治安”取代“收入差距”成为最严重的社会问题,说明了什么呢?——是“社会治安”问题更突出、
尖锐了,还是“收入差距”问题相对缓解、减轻了?在我看来,“社会治安”和“收入差距”其实根本就是同一个问题的两面,也就是说,从很大程度上讲,“社会治安”实际上正是“收入差距”的反映、见证,而“收入差距”无非是“社会治安”的病灶、动因。
至此,我们不难进一步看出,“社会治安”和“收入差距”作为“同一个问题”背后所共同指向的,说到底,实际上还是一个权利的问题——也即权利本身的差距或者说贫困问题。设想一下:如果外来人员也能像本地人一样享有“较好的福利保障”这样的权利,他们会顶着巨大的社会压力去“乱摆乱卖”、干“脏乱差的工种”吗?更进一步,如果他们的权利比如教育权从一开始就能得到充分保障,拥有良好的教育成长环境,又何至到处被人认为“素质低”、动辄受限制、驱赶呢?
其实不单“社会治安”和“收入差距”,包括“失业”、“看病难看病贵”、“农民负担”、“教育不公平”等等当前人们感到严重的社会问题,其实也都可以归结为权利贫困的问题,如“失业”问题背后劳动者的就业权、劳动权的贫困,“看病难看病贵”背后患者的健康权、社会保障权,等等。
因此,“社会治安”也好、“收入差距”或者其他社会问题也罢,谁成为更为严重的问题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我们必须充分认识到所有这些社会问题之所以会成为问题的权利根源,并采取一切可能的措施去帮助它摆脱贫瘠、虚弱的状态,促其不断成长、壮大。 (责任编辑:李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