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5日,长沙市物价局组织召开调整污水处理费标准、自来水价格听证会。会上,听证代表们对于提价的态度可说是“涨”声一片,在28名听证代表中,除1人未到会外,有26人同意合理提高水价,仅1人持反对意见。
赞成与反对的比例是26比1,这样的听证结果煞是“好看”。若把听证会比成舞台,这样一场近乎完美的“演出”,几乎会令所有在场与不在场的观众无话可说。而且,这样“好看”的听证结果,仿佛使水价上涨获得了不容置疑的合法性。所以,水价简直要非涨不可,不涨则不能顺民心、遂民意。当然,你也可以继续反对,但你的反对无效,人家手里攥着的可是“26比1”的法宝。
我很愿意相信长沙这个“好看”的听证结果,虽然它“好看”得有点令人难以置信。换言之,我不怀疑这个“好看”结果的真实性,但这个事实,若征之于更广阔的社会现实,则无可避免地具有反讽意味。事实上,在听证会前夕,两名听证代表在长沙市步行街对市民进行了一次关于水价调整的调查,结果显示:在对348位市民的调查中,64%的人反对水价上涨。对这样一个调查结果的真实性,我同样没有理由表示怀疑,但64%的反对与26比1压倒性多数同意之间,无论如何具有难以调和的冲突性。倘若听证代表的调查更广泛一些,则两种结果的冲突性甚至可能达到十分夸张或富有戏剧性的程度。
“好看”的听证结果与不那么“好看”的调查结果,究竟哪一个更真实?我个人倾向于后者。听证会只是一个小小的舆论场,而社会是一个大大的舆论场。在一般意义上,大舆论场所产生的意见结果比小舆论场所的意见结果更接近于本质真实。也即是说,“好看”的听证结果,同样可以是一种真实,但很可能只是一种表象的真实;而植根于广大民众真实意愿的调查结果,则很可能接近于事物的本质真实。
但这并意味着听证结果一定不能具备本质真实的内涵。如果听证会制度建设真正沿着民主法治的轨道进行,则广大民众的真实意愿就可以经由听证代表这个关键枢纽,在听证会这个平台得到充分而真实的表达,从而使两个舆论场所的意见结果实现最大限度的重合,使听证结果逐渐逼近本质真实的理想状态。但问题是,现在不少听证会徒有其名,价格听证会异化为涨价听证会,涨价听证会又异化为毫无悬念的高票通过会。
有听证会比无听证会“好看”,压倒性同意的听证结果也比真实地表征着对立、博弈、协商历程的听证结果“好看”。但若在这样的“好看”中醉意陶然地滑下去,则听证会就将离表象真实愈近,而离本质真实愈远。 (责任编辑:李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