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四川的37岁的拆房工高利,12月6日在广州海珠区拆一座危房时被倒下的水泥柱砸中头部不幸身亡,身后不仅留下残疾的母亲,还有怀有两个月身孕的妻子(据《南方都市报》)——因为高利是一个无证拆房队的小包工头,和危房的主人之间有无合同还不知道,因此连身后赔偿的问题也没有什么着落。
设身处地地想一下,任何人都会觉得这一悲剧实在太沉重。但这样的悲剧又决不是罕见个案,相反,在农民工遍布城市的今天,打开电视、翻看报纸,类似的事故难以计数,甚至有些令人麻木了。
类似的悲剧已经变得“司空见惯”,说到底,还是因为不规范。这些不规范起码表现在两点,一是缺乏培训,二是缺乏行业标准。因为缺乏培训,所以大批年轻的农民工在机床前在工地上的事故中受伤致残,断送了自己的前程,甚至付出了生命。
然而,如果从表面工作来看,我们却不能说政府没有重视这个问题。农业部、建设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等六个部门不是联合发了《2003-2010年全国民工培训计划》吗?各级地方政府有说过培训民工不重要吗?
然而,如果我们仔细阅读这些文件,品味大部分领导的谈话。之所以要培训民工,则多是因为这样几个原因。一是提高工作效率,创造更多社会财富;二是保证安全生产的政绩,三是长远一点的还能想到社会安定的保持与和谐气氛的建立。却很少有从尊重生命、保护农民工的生命权的角度出发而重视对农民工培训的观点。
正是因为这样的指导思想,所以起草文件和张贴宣传画的时候都很积极,而一涉及具体培训的工作,就问“谁来埋单”或者抱怨“管理困难”。在GDP每年都以两位数在增长、许多企业每年赢利上千亿元的珠江三角洲,近千万的农民工(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建筑业、交通业和仓储业)能获得到培训的,能有几人?
每一个生命都是平等的,如果立法者、财政规划者、企业经营者能把民工的生命和自己的生命放在同等的地位,那么对农民工的培训也会超越经济发展政治安宁的层面,虽然不能说问题完全解决,也不至于会像目前这样的窘迫。 (责任编辑:李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