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刑期间,不穿囚衣,不吃囚饭,可以出入宾馆酒楼接受宴请,可以回家过夜,外出与亲友会见,可以在监舍存放现金和香烟,在狱中使用移动通讯工具处理公司事务,犹如外出度假……这就是原成都市金牛区副区长马建国的监狱生活。对此,在11月30日下午的庭审中,马建国的代理人辩称,这些待遇体现监狱的人文关怀,而且这些待遇都是经过监狱领导许可,不能说马建国违法,也和行贿没得必然联系。(12月3日四川新闻网)
贪官服刑,竟如同度假一样方便自由,既不要穿囚衣,也不要吃囚饭,那寒气森森的厚重铁门和高墙电网只不过是形同虚设,更惊奇的是少数狱警变成了服刑犯人呼之即来、有求必应的“服务生”。估计不明真相的人还以为这是电视剧情,殊不知却是一起令人震惊和愤慨的高墙内腐败的典型案例。
而将这种典型的腐败现象辩称为“人文关怀”,不免让人大跌眼镜和嗤笑。首先我们不妨来看看马建国“闲庭信步”于宾馆酒楼的代价是什么?马先后两次拿出17万元帮监狱长巫邦志交买房的尾款;出资10万“支持”监狱建设;送给刑罚执行科科长向瑞忠价值近万元的香烟,私人报销15000元的汽油票;甚至每月以1000元到2000元不等给分监区长、教导员发“工资”、发“红包”……
显然,马是以金钱铺就了自己的狱中“自由路”,而狱警也是以赤裸裸的受贿来施以“关怀”,这种肮脏丑陋的金钱交易本身就是违法行为,又如何谈得上“人文关怀”?
确实,社会文明发展,以人为本已成为社会追求的目标和施政理念,作为以教育为主的监狱更需要讲人文关怀,尊重服刑人员的人格和基本人权,让其有尊严地活着,从而感受到社会的温暖,促发其对自身不法行为的羞耻感和忏悔,洗心革面,重新做人。而我们看到,马建国在监狱里所享受到的种种“优惠待遇”,为啥别的犯人却无法享受到?难道“人文关怀”只对有钱有权的贪官而言吗?这种本身就站不住脚的辩解,除了说明其企图推卸罪责外,便是法律意识的淡薄和无知。
贪官腐败就是腐败,对其丑陋行径也根本无须去施以同情和辩解。其实,贪官一旦东窗事发,便如同“冻僵的蛇”,如果毫无原则地怜悯,只会“漂白”其犯罪心理,纵恿腐败行为。因而,那种将高墙内的腐败称之为“体现监狱的人文关怀”,是对真正人文关怀的亵渎,是对腐败现象的麻木。
贪官狱中如度假,这不但破坏了法律的平等性,凸显了刑罚执行的不公,而且大大降低了其腐败的犯罪成本,助长了腐败,这种以践踏法律为代价的另类“人文关怀”现象必须坚决铲除。 (责任编辑:张学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