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刑期间,不穿囚衣,不吃囚饭,可以出入宾馆酒楼接受宴请,可以回家过夜,外出与亲友会见。原成都市金牛区副区长马建国服刑期间向监狱长等行贿被加刑5年。 (12月1日新华网)
马建国被再次加刑罪有应得。贪官服刑期间仍能逍遥于监管之外,如入无人之境,这岂止是对刑罚的蔑视,简直就是对法治的践踏,对公平的亵渎,对社会公序良秩的嘲弄!不要以为个别狱警的腐败行为制造了“服刑如度假”这一怪象,我们不妨试想一下,马建国之所以能够行走自如,出入自由,想必有一群人帮着他。
这部分人看似麻木不仁,实质上心中有数,他们清楚的知道要帮的是什么人,为什么要帮这个人。这部分人不是一般的平民百姓,他们有一部分已经暴露在阳光之下,而有一部分还在暗中庆幸躲过侦查,继续象“双面人”一样风流倜傥,神采奕奕。没有这两部分人的帮忙,马建国即便出去了,与亲人团聚了,也不可能继续打理他的公司,继续象当年打拼市场一样出人头地,应酬风光。帮忙者或许认为马建国这样的人值得他们冒一次险,他们也许被马建国的江湖义气所“感化”,于是对他一次次慷慨奉送的礼金照单入账,当然最终也少不了为非法提供种种便利而付出代价。但是,绝不能让这样的“两讫”由法律来埋单。
马建国真算“够朋友”、“够哥们”、“够意思”,仅一例就略见一斑。马建国最大的两笔行贿金额是送给监狱长巫邦志的。两张“借条”共27万元,这笔钱到底是“借款”还是“行贿”? 检察机关开始介入其行贿案时,马建国给巫邦志打电话,要求巫打27万元的借条,借条是打给马建国一个朋友的,其目的是为了掩人耳目。而公诉机关掌握了这一重要证据,当庭出示了两次打借条时马、巫的对话。巫邦志说:“啥子,我还给你打借条?”马建国回答说:“你快打了,打了对你有好处!”对方到了火到眉毛都不肯剁下一只手指来,而此时的马建国却能主动为他人着想,这不愧为“急人之所急”!
曾几何时,落马贪官“瘦死的骆驼比马壮”。在近年来查处的腐败案件中,动辄成百上千万。但是这些钱是不是真如媒体公布的案情介绍那样,全部追回、如数追回、大部分追回、正在追回?除了腐败分子挥霍掉的之外,那些尚没有追回的国家资产是不是一直穷追不舍,直到全部赃款归案为止?腐败分子之所以阴魂不散,除了以往权力嫁接的各种社会关系,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这些人吞下去的“黑金”并没有完全吐出来,甚至还在发挥着“余温”。某些腐败分子身败名裂了,但没有倾家荡产。有的蹲了一阵子牢房,又以“保外就医”为名回到家中休养。有的甚至还利用老关系办企业,当顾问。有的在服刑,生活上却受到“外面”的照顾。靠权力和金钱编织起来的关系网并没有完全失灵,而转入“地下”,为落马贪官免受牢狱之苦而打通关节。马建国在狱中潇洒让我想起了现实生活中反腐倡廉的现场教育警示活动。有关经常煞费心机组织官员到监狱参观贪官狱中的改造生活,听贪官的忏悔如是说。如此前湖南浏阳市新任党政“一把手”的配偶参观湖南省女子监狱。如果他们看到的,听到的竟然是马建国这样的服刑经历,那么会作何感想?警示教育变成充满怪味的“哈哈镜”,这是法治的悲哀,也是某些领域“边反边腐”的原因所在。
古语云:“严法度,其国必兴”。过份强调人性而忽略法律的严峻,对贪官的惩罚与社会总体感受不对等,贪污受贿赃款追缴力度不够,对贪官服刑后的跟踪监管不力,达不到惩前毖后,警示后者的效果,更容易让社会公众缺乏对法律的敬畏。因而,依法给胆敢将法律当儿戏的贪官加刑,是一种法律公正严明的证明,同时也是给反腐败领域一个有益的警示。 (责任编辑:张学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