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0日,新华社记者针对安徽省巢湖市某县政府发出“如此坑害群众的地方官员在为谁掌权”的质疑,语锋尖锐,对这些地方官员违法违纪的诘问更是掷地有声。其实为谁而掌权,指的是他们的权力为谁服务的问题。稍有点宪法常识的人都知道,国家的一切权力来源于人民,我是老百姓,通过代议机关把权力授予你们,你们当然得听我的话,这是毫无疑问的事。但是在现实情况,法律固定的价值观,往往为一些地方官员所曲解,甚至背弃。没有管束的权力,迟早要出来伤人。
对新华社曝光的这两宗案例,按惯常思维,一般人认为这里边肯定有腐败——权力跟资本这两样东西碰在一块,还搂得那么紧,政府不生病才怪呢!但细想一下,我们又会发现,其实问题并没有如此简单。腐败往往根源于权力的出轨,也就是说,官员违悖了规则,没有按理出牌,这显然是人的问题,跟制度扯不上关系。但从安徽这两桩事来看,仅仅是人出了问题吗?并不尽然。
官员是人,这的确没错。但官员跟一般人不同的是,他代表政府,掌握着权力,受权力规则的约束。当官员支配权力的时候,一方面既要像一般人那样理性地权衡,搞清楚利害关系,继而敲定先为谁的利益服务的问题,另一方面,又要“学哲学,用哲学”,默读官场的潜规则,掂量哪些因素可能左右自己的政治前途。因此,不管是处理日常琐事,还是面对招商引资这等影响地方发展的大事,他们几乎无一例外只考虑一样事情,那就是,哪一种操作方式是最符合自己政治需要的。
诚然,当官的看重仕途,是竞争社会里边的常态现象,我作为普通老百姓,也完全可以理解。问题是,受法律约束的官场规则,究竟有没有确立一套科学的制度安排,让官员们依法谋利、有序竞争。万一出现损害人民利益来满足其个人政治需要的现象,这套安排能否一定依法将他们淘汰出局?读了新华社记者的这则报道评论,并结合平时了解到的地方官员的用权逻辑,我本人是表示怀疑的。制度缺位的问题非常严重。
具体到报道这两单事来说,就算官员真像一些人想的那样拿了开发商的红包,但“搞腐败”并不代表他们完全没有风险意识。在官场里混久了的人都清楚,在放弃招商引资和损害老百姓利益这两件事,前者对他们政治前途的影响远远要大过后者。虽然中央一再提倡“依法治国”,“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但是,在残酷的政治生态环境里边,官员关心的头等大事依然是明天的位置在哪里。说句老实话,在科学发展观已成为时代要求的今天,唯GDP论英雄的思想依然盛行于我国地方的官场,这跟自上而下的现行官员选拔体制的影响是分不开的。你这个官,只要有政绩,地方经济发展跟上来,偶尔违违法,有几个群众上访,那都是小事,以后注意点就行了。
要问地方官员为谁而掌权,首先要问谁能决定他们的政治前途。对地方官员来说,老百姓人虽然多,但是在官员选任的问题上,根本就没话语权。官是上级给的,所以,我只为上级负责,面对群众投诉,如果上级要追究我,我就用地方经济的发展跟上级讨价还价。 (责任编辑:李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