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现代快报》报道:11月13日上午,江苏姜堰市民谈先生在路过姜堰市城管局的时候,发现城管局的工作人员正在对两位老人拳脚相加地“执法”,实在看不下去的谈先生就用自己的手机拍摄事情的经过,谁知自己也遭到城管队员的殴打。姜堰城管局的夏副局长表示,谈先生是多管闲事,“在城管局院子里有什么事情,我们自己来解决!”
新闻媒体中反映社会不良现象和突发事件的图片类报道可谓多矣。这些图片新闻中,有些是记者现场拍摄,但随着拍摄工具的普及,如今来源于市民报料的,也在迅速增多。我就奇怪了,为什么人们把小贩占道经营、市民践踏草坪之类的画面搬上媒体,属于正义之举,而将城管粗暴执法的形象拍摄下来,却是“多管闲事”了呢?而一句“我院子的事情我来解决”,则更让人品出了某些公仆拒绝公众监督的言下之意。
如果不是涉及国家机密或其他特殊性质,公民“拍照监督”的权利,非但不允许阻挠与打压,还应积极鼓励才是。11月17日《郑州晚报》的一则报道,就很能说明公民及时抓拍的良好社会监督效果。
11月15日晚,郑州某交叉路口发生一起车祸,一辆贴着临时牌照的警车闯红灯撞上一辆正常行驶的出租车。警车肇事后欲逃离现场,被巡防队员和过往市民团团围住。一名网友目睹了整个过程,并用自己手中的相机记录下来,发表在了大河论坛。尽管事后警方查明,这辆警车尚未交付使用,驾驶汽车的司机并非警务人员,而是汽车厂家的工作人员。但这种一清二楚的“留照存真”手段,更能说明事实真相,发挥监督作用。
一些公职人员在工作和执法过程中,为何总对公民的“拍照监督”躲躲闪闪,甚至强力干预?这不是说他们不欢迎照片登报、形象上网,而是不希望看到自己的非光彩举动被留下把柄。但事实上,他们没有这样的权力。
所以,我倒觉得,与其让某些糊涂官日后再说什么“我的事情我来管”之类的话,还不如相关部门明确表态,鼓励公民在合适的范围内,积极开展“拍照监督”,利用全社会的力量来督促政府部门规范办事、文明执法。 (责任编辑:李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