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典新组阁的政府,近日有两名大臣因为逃税被迫引咎辞职。斯德哥尔摩大学政治学教授尼尔森说,“在瑞典,官员都是透明的水晶人”,“作为公务人员,操守必须成为楷模,甚至要求他们‘一尘不染’都不为过”。(11月18日《环球时报》)
官员的公务、私务行为都被摆放到了大庭广众监督中,就像游动在“官场鱼缸”里的鱼儿,除了普遍性个人隐私,没有任何可隐藏的个人信息。社会任何成员可以随时查阅他们的消费记录、财产状况、社会交往以及纳税情况等。因为透明、坦荡和阳光,任何“腐败细菌”和“暗箱操作”都会被饿死、冻死。谁如果胆敢挑战规则,人民监督和举报就是“惩罚利剑”。
专家毕舸认为,政府权力透明化包含了四层含义:“确保公众对公权机关运作信息的获取,促进公众知情权的更好行使;不断完善公众对公权机关公共信息获取的相关渠道;确保行政机关遵守一切行政事务,按照国家法律所规定的范围,合法运行。”——瑞典官员落实的就是这种名副其实。
如果官员收入不够透明、权力行使不够透明、政府公共信息不够透明,法理性权威、平民权利和政府公信力就难有生命力。
现在,公民的权利意识和参政意识日益强烈,如果蒙蔽群众,只会造成官民之间的情感阻碍,激化对立矛盾,滋生不良情绪。应该相信,绝大多数群众是爱护、拥护各级政府的,他们所谓的“寻衅闹事”很大程度就是一种民意诉求,一种爱心表达,而绝对不是胡搅蛮缠,蛮不讲理。
没有群众、媒体的高度透明监督,瑞典就不会有“世界公认的最廉洁的国家,多年来其政府廉洁度都在世界前十名以内”,其议会监察总长“当检察官32年从未受理过一起官员腐败案件”。——透明监督功劳巨大。
当然,笔者不是说要照搬西方国家的经验,而是想说,在我们构建和谐社会的今天,瑞典的做法对于我们应该具有取长补短的作用。权力和政府信息透明,将群众放到值得信赖的位置,统一、公正、透明的“透明政治”才有望实现。
来源:今日安报 (责任编辑:李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