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齐河县警方侦破一起奇案:今年以来,有33人通过假冒县委书记李凤臣的签名,进入该县各党政机关,主谋是只有小学二年级学历、无业的时国祺,收费是2万至14万不等。(《新京报》11月15日报道)
事情就像李鬼假冒李逵剪径,时国祺让李凤臣背黑锅。结果也相同,李逵揪住了李鬼,揭穿骗局,清退不合法进入党政机关的人员,将犯罪嫌疑人绳之以法。但此案的另一面却令人深感震惊:在该县,所有党政干部人事管理制度的力量,不敌“李凤臣”三个字——假如签名是真的呢?
对此,李凤臣本人怎么看呢?他认为“这个案子暴露了我们人事管理方面的漏洞”,但同时又认为齐河县进人一直由他负责签字、“只有我签字才能办”的做法并无不妥。不知,他是否忽略了:在该县,“只有我签字才能办”的公务程序,实已异化为“只要我签字就能办”的私人权力。无需他亲自出面,无需他亲口吩咐,一个签名就通行无阻、所向披靡,人事局等一见就一路绿灯,这种一“名”九鼎的异化比一言九鼎更可怕。
显然,时国祺等人策划、实施的骗局,形同一场“政制”实验,在齐河县政坛所得结果,是对“绝对权力”的绝对证实。因此,我们当然会听到阿克顿勋爵敲遍全球的那声著名警钟:“权力导致腐败,绝对的权力导致绝对的腐败。”这场实验,这声警钟,正是此案“案眼”。
必须声明,不是说李凤臣喜好这种“绝对的权力”,并因此“绝对的腐败”。具体到这位县委书记,也许坚决反对事实上形成的这种局面,且在如此生态中清正廉明、问心无愧。
但是,拥有“绝对的权力”的李凤臣清正廉明,不等于拥有“绝对的权力”的所有人不以权谋私,这直接有武保安、商殿举、田玉飞……等倒下的腐败县委书记证明,还有更多利用职权能说一不二的大小贪官落马证明。如,贪至死刑的李真曾说到其天马行空:“没人敢对我监督……不要说我,就连我的‘38’号车走到哪里都受到尊重,谁敢惹?”大肆批发官帽的李铁成谈到其一锤定音:“组织部提单子,书记定调子,考核组走场子,整个程序是花样子。”
因此,时国祺等的行骗实验证实齐河县“政制生态”是不良的。科学的制度设计,不能让任何官员有“绝对的权力”。制度反腐,要义就是对权力监督和约束,特别是针对各式“一把手”。 (责任编辑:李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