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统计局不久前公布的数据,今年前三季度中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8799元,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10.0%。相对于同时期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只上涨了1.3%和城市房屋销售价格上涨了5.6%而言,城镇居民的腰包可以说是切切实实地进一步鼓了起来。
但是,从科学统计观的角度来看,我国城镇统计数据还存在着很大的缺陷。因为,不少统计数据都是以户籍制度为划分依据来进行统计的。这表明,我国城镇的统计数据基本上把进城务工农民工排斥在外。换句话说,如果把没有城镇户口但又在城镇工作的农民工算进去的话,我国城镇的统计数据毫无疑问将大打折扣。
我们可以拿数据来说话。比如目前我国的进城农民工总数大概有1.2亿人。按照国家统计局的统计数字,2005年我国城镇人口大约为5.6157亿人,当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2661元。但如果把1.2亿进城农民工也算作城镇居民的话,那么我国城镇居民的总人数就会上升为6.8157亿人,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将相应地下降到10431元,绝对额减少了2230元。也就是说,如果算上农民工,那么我国城镇人口就该增长21.4%,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也就会相应地下降17.6%。
以北京为例,目前北京的城镇居民总数约为1300万人,人均可支配收入18000元左右,如果加上在京约300万农民工,那么北京的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会下降到不足15000元,下降比例近20%。其他地方的情况也是如此,如上海、深圳等城市的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也将下降20%以上。
农民工被排除在城镇统计范围之外,不仅会导致城镇居民收入水平的“虚高”,还会对农村居民的人均实际收入水平产生统计影响。目前虽然农民工的工资和城镇人口相比有一定的差距,但是和未外出打工的农民相比,他们的收入水平明显要高出不少。国家统计局最新统计数字显示,在今年前三季度我国农民的人均现金收入为2762元,农民工的平均工资收入平均每月至少有七八百元。但在实际统计时,这些农民工又被归入农村统计的范畴,这在无形中使得农村居民的实际收入“虚高”了。由于农民工始终不能成为真正的“城里人”,所以他们最好的办法就是把挣来的钱汇寄回农村,这又对城市的消费形成一定的影响。
将农民工排斥在城镇统计之外,这一现象背后反映了对农民工就业的歧视。一方面,农民工作为我国产业大军的主要力量,为城市的经济发展作出了重要的贡献。但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绝大多数农民工仍是被排斥在城市之外的“边缘人”。据全国总工会调查,目前我国农民工的总体参保率不超过20%,这说明大多数农民工并未参保。而且,现行城镇社会救助体系只覆盖城镇户籍人口,农民工享受不到最低生活保障或者其他方面的任何救助,在因失业、疾病、意外伤害使生活陷入困境时,他们往往会陷于孤立无助的境地。
在排斥农民工的统计数字的误导下,我国的城市建设也遇到了诸多的困难和问题。其中比较突出的问题是在城市公共财政预算中,基本上不考虑针对农民工的支出,或者是考虑很少。在这种情况下,不少城市出现交通拥挤、社会治安恶化等问题也就不足为奇。当然,这种“排外”的政策伤害最大的还是农民工。在社会保障、工资待遇和子女入学等,农民工受到了诸多不公平待遇。以当前较为突出的农民工培训问题为例,根据国家统计局的抽样调查数据,在我国1.2亿农民工劳动力中,仅为28.2%人接受过培训,政府培训经费支出严重不足是导致农民工培训不足的主要障碍。
由此可见,对农民工的“统计歧视”显然与当前建设“和谐社会”的主基调是不相符合的。事实上,没有农民工的城市就不是完整的城市,没有把农民工统计进去的统计数据,其真实性和可参考性也必然要大打折扣。 (责任编辑:李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