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记者却想不起记者还有节,也懒惰查一查今年是第几回记者节。
周三中午前,一位远方的好友突然在MSN上问候我“节日好”。我晕我茫然,遂反问何来“节日”之说?好友提醒“今天是你们记者的节日”。,出于礼貌,我以“哦”作答。
下午到报社上班,首先读到的是当天《中国青年报》整版篇幅的“特别报道”:《记者节,他们不再受尊重》。是的,这是大实话,甭说社会不再尊重记者,就是作为“他们”的我们自己,也普遍地缺乏职业荣誉感。可不是,当天下午就着“他们不受尊重”的话题,编辑部内诸同事无人响应。
迎接记者节——在各大门户和官方新闻网站的首页上,挂着中国投诉网记者李凌涉嫌敲诈案在北京开庭审理的醒目消息。同样醒目的“打包”消息还有:“新闻出版总署通报的4名记者现状追踪”、“我需要钱,就要了”、“新闻伦理底线为何失守”等等。
还有相关链接包括:《严禁和严查中央新闻单位人员骗钱的通知》(中纪委、中宣部、监察部),《禁止有偿新闻若干规定》(中宣部、广电部、新闻出版总署),《关于加强新闻队伍职业道德建设、禁止有偿新闻的通知》(中宣部、新闻出版总署)等等。
若再做个有心人定能发现,类似“级别”很高的“规定、通知”之类,这些年发布的都加起来,虽不可能如禁止公款吃喝的“红头文件”那般多,但至少也有厚厚的一大摞。
根据“中国特色”,但凡事情“烂”到必须三令五申的地步,新闻职业道德包括“新闻腐败”和“新闻犯罪”,往往已到了积重难返的程度。
就现状言,记者队伍中,李凌、孟怀虎、汪启明、陈金良之辈,以揭黑相要挟行敲诈之犯罪的记者,被公开绳之以法的终究还属少数。真正可怕且谁都熟视无睹的是,能够坚守和信守社会良知(这原本是做记者的基本要求)的记者在整个记者群体中逐年减少。而且减少的趋势已延续多年。
国内采编队伍的问题,惟有在新闻体制的一揽子改革中才有可能逐步化解。一个悖论是,你说这么些年来新闻体制不思改革还不符合事实,问题的关键出在改革的“半吊子”身上。
“半吊子”矣--先举用人的例子:同样是官媒,老人迄今保留事业单位“干部身份”,新人则实行合同制,年轻记者戏谑自己管叫“新闻民工”。如此“城乡差别”下,越来越多的记者不屑于职业操守和业务成就,热衷于用稿件换红包,能说与“城乡差别”无关么?
再举一例“创收”:本来记者是写新闻的,可“半吊子”改革的另一个结果是,既要马儿跑又不给马儿提供基本草料,迫使大多数新闻单位包括大小官媒的正常运作经费要依赖于甚至有求于市场的“施舍”。于是乎,采编人员大都背负广告赞助任务,完不成的还得年终奖来扣。由是,媒体公信力大减,回头只能又给记者编辑下达征订任务……多年来,许多媒体就在这般恶性循环中难以自拨越陷越深。
媒体的社会生存也是要合适生态的,生态得不到改善,管理部门惟一可使力的,也就是不断地出台口气越来越严厉的“规定、通知”之类。可是,媒体为“稻梁谋”的谋法不解决,采编人员拉广告找赞助的任务就卸不掉,如此情形下,有偿新闻谈何禁止,至于以稿件换红包的,在圈内根本就是习以为常。
记者节里话记者_华中科技大学新闻学院孙旭培教授一针见血:“采编队伍需要承担创收任务,这是新闻腐败的主要根源。”人民大学新闻学院喻国明教授补充:“新闻职业道德教育有一定作用,但不是解决问题的根本办法。”嘿_这道理管理部门何尝不知,可治本的事,也不是管理部门能够拍板的。鸣呼,不再受尊重的记者! (责任编辑:李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