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民航总局表示,由于我国现阶段机场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缺口很大,机场建设费近期不会取消。(11月4日《北京晨报》)
机场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缺口大,成为继续征收机场建设费的理由,其中的荒谬逻辑显露无遗。广大乘客购买的究竟是什么?既然购买的只是航空客运服务,自然只须为这一服务本身付费,而再没有为机场基础设施建设付费的义务。就像人们到超市购物只须为所购商品付费,而不用再承担商场的建设、装修费用一样。
而且,航空客运也是一种公共交通,具有与公交和出租车营运一样的公共交通性质,所以,机场基础设施建设与养护的责任主体应该是政府。正因如此,要乘客承担机场基础设施建设费用就像要公交与出租车乘客另外支付公路建设费用一样无理。
所以,机场基础设施建设的资金缺口应当由财政补上,或由贷款方式解决,也可以通过谈判让航空公司分摊部分缺口的资金。
对于乘客来说,既然他们已经纳税,他们缴纳的税款中也就包括了相应的机场建设费用在内,如果再向他们收取这种费用,那就无异于是向他们重复征税,就是在强迫他们履行原本不必要承担的义务。
民航属于垄断性行业,通过政府命令或行政法规形式收取机场建设费就是一种行政垄断。所以,要维护广大乘客的合法权利,除了要打破行业垄断,通过制度设计强制政府承担公共事业的责任外,还应通过立法与执法对政府部门的权力形成有效制约,否则公众权益难免要为行业和部门“打牙祭”。 (责任编辑:李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