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过去的时代,“七品芝麻官”下面,已经无官无品了。而在当今,“七品县令”至少也是个“苹果”,假如够不上“西瓜”的话。那么,像镇长这样的科级干部,就该“荣升”“七品”了吧?虽然他们实际上早已不是“芝麻”了。
岂止远不是“芝麻”了,如今一些富裕地区的乡镇长,简直就是富甲一方,权大无比的“新贵”。且看29日央视《经济半小时》的一则报道:在广东东莞,一个叫李为民的镇长,竟然能够挪用公款一个多亿,往返港澳赌博257次,四年间输掉九千万;而其赌资却无一分一厘源自于自己的亿万家私。
李为民身为名列全国第五“千强镇”的镇长、镇办企业的大掌柜,一张白条就可以从镇属企业中“借”出一笔又一笔巨额资金,如此豪举,确实令人刮目相看。有人说,还其中的根本原因,还是因为监督无力。可是为什么会监督无力呢?这真的需要认真探究一番。
我们现在有纪委,有行政监察机关,有人大,还有信访制度。按说,监督机制还是挺健全的。而实际上深究起来,这些监督形式基本上都属于“同体监督”——纪委是党内监督,监察是政府内部监督;而人大,由于交叉任职很普遍(许多代表和常委本身就是同级党政机关的领导),实际上也可以归结为政权内部的监督即同体监督。至于信访,其监督力度也十分微弱——就以此案为例:在李为民十余年任职期间,上面竟未收到一份对他的举报信,直至离任审计,方才露出马脚。
这说明,所谓监督乏力,实在是因为“同体”难以“监督”。大家都是同僚,不看僧面看佛面;有些被监督者还是监督者的上级,或者至少比后者的级别高——这就好比是小沙弥监督方丈,更是僧面佛面都得仔仔细细看个清楚。说白了,要想监督有力,还是得健全异体监督机制——且先不说“加大”“加强”之类的话了。
现在几乎人人会讲“绝对的权力导致绝对腐败”这句名言。什么是绝对权力呢?我以为就是有制约却无监督的权力。同体监督之所以力度有限,就在于它实际上更多地只是表现为一种内部制约。这样的制约当然必不可少,但是若不跟异体监督相结合,就无法实现有效监督的初衷。就像上例,李为民仅一个“忙”字,就可以无数次地抵挡住上级或同级审计、财政部门的例行工作,使“监督”成为“企图”。
异体监督不是新概念,更不是纯粹的学术主张,而已经成为各级纪检监察部门的一个政策诉求了。但是真正进入操作层面的异体监督,至少目前还没看到效果显著的个案披露。其原因,我看还是在于某些观念的未被突破。目前某些地区所谓“加大异体监督力度”,更多的是指强化上级对下级的监督,这本质上仍然是同体监督。
一个镇长挪用上亿公款豪赌,既是一个个案,也反映了一种较普遍的现实。假如没有真正过硬的监督办法,这样的新闻免不了还会换几个W而一再出现。 (责任编辑:李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