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破解环保行政中存在的种种难题,自上而下的一系列新的措施正在酝酿之中。有关环保总局“升格”的问题一直在高层的考虑范围之中,环保总局有可能和其他相关部门合并后成立一个负责环境保护的部委。(10月27日《新京报》)让环保总局“升格”为环境保护部,赋予其更大更多的权力,确实是化解目前我国环保执法困局的一个较为直接的办法。毕竟,这能让长期不得不过分听命于地方行政权力的环保官员,拥有更大更多更硬的底气。然而,仔细思考下去,我们不难发现,单靠“升格”还并不够。
目前我国环保执法之所以频繁遭遇各种困局,不仅有行政权力级别的问题,更为关键的,还是在于相关法律法规本身的威慑性不够,大多还是停留于橡皮图章的“软法”层次。虽然环境保护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就非常重视环境保护的立法,但一方面,《环境保护法》等不少环保法律大多还是在计划经济年代制定的,其中不少内容和规定已明显难以适应今日时代与社会的需要;另一方面,不少法律法规对各种违法行为设定的处罚方式和措施,明显存在力度不足、难以震慑违法者等问题。
法治社会,最为根本的显然是依法办事。只有从根本上升级相关法律,只有让环保法律真正硬起来,在其基础上的各种环保执法才能真正硬起来;各环保执法者也才能依法加大处罚力度,让违法者的违法成本远远高于守法成本,让其不敢违法,法律本身的权威和地位也才能得到应有的维护和巩固。
而且,相比于国外一些国家和地区的成功经验而言,目前我们迫切需要做的,是进一步从政策层面鼓励民间环保力量的发展,积极扶持民间环保组织,让他们尽快成为保护环境的中坚力量。只有当每一个公民的环保热情都被唤起,只有当每一个人都能积极自觉地开展各种环保活动,而不再仅仅只是依靠政府部门大唱独角戏,一个国家的环保事业才能真正开展起来,一个社会所出现的各种环保问题才能真正迎刃而解。 (责任编辑:李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