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10月24日《中国青年报》报道,因粗暴执法、野蛮执法或执法过程中有过错,重庆市已有2000多名执法人员被“清理”出执法队伍。据重庆市政府法制办负责人介绍,该市已在全国率先完成了行政执法的清理工作。
众多“害群之马”被清除,行政执法队伍有望真正实现规范执法、执法为民。因而,这对于当地群众来说,无疑是个好消息。而对于各级行政执法机关和广大执法人员来说,重庆市清理行政执法敢动真格的做法,无疑也是一个很好的借鉴和警示。
经过多年的法制建设,各地的行政立法工作取得了长足进展,依法行政的理念日益深入人心,严格执法的原则在各级行政执法机关得到了较好的贯彻执行。但与此同时,规范执法的问题则并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暴露出的一些问题甚至日益突出。这些问题反映在行政执法实践中,就是因粗暴执法、野蛮执法或执法过错而导致的矛盾和冲突不断增多。在一些行业和领域,要实现执法者与被执法者之间的和谐关系,难度不小。
有报道说,北京的交警曾一度对于上级规定的纠正交通违法行为时,要先给当事人敬礼并告知其申诉救济权利的做法很不习惯,但随着法制教育的推进,尤其是通过规范执法行为活动的深入开展,类似的的做法业已成为首都广大交警的自觉行动。相应地,首都广大市民对于交管部门的满意度也随之上升。这从一个侧面说明,牢固树立规范执法理念对于营造执法者和被执法者间的良性、和谐关系至关重要。
规范连着公正,规范连着民心。倘若执法人员不重视规范执法,认为只要执法依据没问题,只要当事人违法证据确凿,就可以不讲办事程序、不讲方式方法,甚至不惜动用暴力手段达到迅速“制服”违法当事人的目的,则是十分错误和有害的。其直接损害的是执法机关及其执法者的形象,最终恶化的是党群、干群关系。
正是在这样的意义上说,重庆市在全国率先完成行政执法清理工作的成绩值得肯定。报道说,重庆市政府今年年初启动了行政执法的清理和规范工作,即清理执法主体、依据、权责、文书和人员,规范执法主体、程序、用语和文书。截至6月底,全市共清理审核市级行政执法主体162个,清理执法依据2000多部,清理执法权责5600多项,清理执法文书2200多种,清理执法人员5万多名。其清理和规范工作所贯穿和秉持的宗旨,即最大限度地有效约束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最大限度地维护和保障广大公民的合法权益。
各级执法部门和广大行政执法人员都应该有一个清醒的认识,法治社会必须将保障、尊重公民权利放到重要位置,每一个执法者的每一个执法行为都必须依法且规范,必须无懈可击。规范执法绝不仅仅是一个简单的程序问题,更不是可规范可不规范,而是关涉广大公民权利实现程度的问题,是我们迈向法治政府目标的重要步骤。
依法严格执法,依法规范执法,应该成为所有执法者的自觉行动。 (责任编辑:李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