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互联网协会政策与资源工作委员会最近组建起“博客研究组”,受信产部委托对“博客实名制”进行可行性研究。
该研究组成员包括搜狐、网易、新浪、千龙、人民网等主流门户或官方网站,还吸纳5名博客写手及法学界人士参加。研究成果将作为信产部相关决策参考。
据10月22日《北京青年报》消息,这一信息是由“内部人士”特意披露的。
我估计,博客实名制,本周内很可能在网络上形成一个热议话题。而且网民特别是现有的广大博友,对实名制一定会形成坚决反对的多数人意见。
由博客实名制,许多人即会联想到前不久的手机实名制争议,以及更早些的个人上网实名制争议。限于篇幅,我只拿博客实名制与个人上网实名制作比对分析:
个人上网实名制是个馊主意,最先由重庆警方提出,因遭来无数网民口诛笔伐而不了了之。为何上网实名制最后不敢轻率推出,关键在于涉及到了私权保护这一敏感话题,亦是基本人权保障问题,背后还有打着监控打击网络犯罪之名头的其它“多元价值取向”隐含其中。就最后一条,只消对政治稍有感觉的人都能把玩体味。所以,作为网民的我,闻此馊主意出笼,立即撰文予以抨击。
对博客实名制的动议,我则持赞同态度。客观地讲,博客实名与匿名之间,也涉及到私权保护之言论自由。可为何对上网实名制我坚决反对,对博客实名制我却持赞同态度呢——这与机会主义的立场选择无关,而与个人自由和个人社会责任担当的权衡有关。
博客最初被定义为“情感与言论表达的私人空间”,有博友更形象地比喻为“个人出版社”。宪法虽确认公民有言论和出版自由,但现实却是另一种情景。在这个意义上,博客、博友、博文之流行可视为中国进步之一种。盖茨先生说“网络改变世界”,依我说网络改变中国,而博客带来的思想解放与交融之便利,则是改变中国不可缺少的最新技术平台之一。且,一般情形下,匿名写博文思想易“放松”,敢于知无不言,言无顾忌。既如是,鲁宁你又为何赞同博客实名制?在我看来,这中间着重涉及如下问题:
一、自由与责任的权衡。当博文内容从朋友圈阅读发展到社会性阅读后,博主对博文内容负责的权重,在自由与责任的天平上就会不断加大。从逻辑上讲,博主身份真实性与博文内容真实性并无必然联系,但博主身份真实性与博文内容社会责任担当,却有一定的逻辑关联度。
二、接受信息与阐述表达虽都属私权保护范畴,但后者若借助博客这样的事实上的社会公共话语平台进行传播,“保护”就得附加若干前提,即个体的阐述表达要利于社会的进步,要持有理性建设性的价值判断立场。我不否认当下中国之种种突出矛盾,更有许多改革被走样被长期迟滞,但就此作出抨击切忌采用愤青立场,此做法于事无补而效果适得其反。相反,以实名并受实名之无形约束,学会采用理性建设性表达,博文的“受众们”才能真切感受到要求加快社会变革的舆论压力。
三、现有网络技术足以保障博主“前台匿名”而“后台实名”。可尽管我赞同实名制,却不赞同近期就草率推出实名制。因为“后台实名”下,为防博主个人信息被“泄漏”,仍须先解决立法在先的问题。 (责任编辑:李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