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管反腐倚重国际合作收百益而无一害,但又须同时看到,反腐借助“外力”,只收治标之效;所谓治本,重在铲除前腐后继、边反边腐、越反越腐的体制土壤,也即,治本须发“内功”!
从本月22日始,国际反腐会议再度在京召开。这次是联合国辖下的国际反贪局联合会首次会员年会。我查了一下,自进入新世纪,北京已多次举办国际性反腐会议,最近的一次,是去年9月底在京举行的亚太地区反腐败大会。
来自全球137个国家或地区、12个国际组织和机构的千名代表参加会议。令国际观察家没想到的是,胡锦涛主席亲自莅临会议并在开幕式发表讲话,再次向国际社会阐述中国政府反腐败的意志和立场。
与此同时,中新社向全球发出《贪官能成功外逃秘密在于关联贪官保护》(原刊于《人民论坛》)的电讯稿及国际反腐新闻“稿件包”,一来与国际反腐会议在京召开形成呼应,另一方面亦向国际社会作出坚定反腐的姿态表达,同时还隐含有吁请国际社会对中国缉拿外逃贪官予以理解和支持的意图。
还须附带一笔,《联合国反腐败公约》2004年颁布。同年12月9日,又被联合国确定为首个国际反腐日。2005年9月,中国人大常委会以零票反对的绝对高票,批准中国加入该国际公约,使中国成为全球首批加入并承诺担当该公约全部国际义务的19个国家之一。
种种新举无可争辩地表明,中国面临严峻的反腐任务,正越来越倚重国际合作。毫无疑问,这一新思路的采用,不但会得到国际社会的普遍支持,在国内,亦受到了社会各界的正面评价。
反腐倚重国际合作,一可以减少新暴露贪官外逃,二利于缉拿和引渡隐匿于世界各地的4000名外逃贪官归案,三利于追缴外流的巨额赃款、有价证券和其他实物资产,四利于改善中国在国际社会的国家形象,包括政治形象、文化形象和民族形象等。
不过,尽管反腐倚重国际合作有百益而无一害,但又须同时看到,反腐借助“外力”,只收治标之效;所谓治本,重在铲除前腐后继、边反边腐、越反越腐的体制土壤,也即,治本须发“内功”!
发“内功”不是发气功,具体说来着重有三:第一、经济领域深化体制改革,当务之急是矫正“伪市场化改革”;第二、社会公共服务领域坚决破除行政垄断,逐步铲除反市场、反公平、反社会正义的“特殊利益集团”,当下重在遏制这类集团继续做大;第三、政治领域痛下决心推进民主法治,转变政府职能,建立公共财政,阳光施政,接受社会和公众的全方位监督。
“内功”致力于上述三条,在于当今中国官场腐败的主要病灶发端于上述三大领域的改革很不到位且彼此互不配套。深究下去,当今中国社会无所不及的“亚腐败”,亦属官场腐败不可避免的“并发症”。
在经济领域,由于行政审批、市场准入、招投标、经济监管、规则制定、秩序维护、行政执法、产权置换、政策优惠、税收减免、土地征用等环节的改革很不到位,很不得力,直接导致权钱交易、官商勾结盛行。而打着市场化之旗号,这类交易与勾结日益隐蔽而更呈肆无忌惮。该领域是为腐败高发地带。
在公共服务领域,行政垄断和行政保护下的市场垄断,除直接剥夺民众的即期利益和中长期利益,还孽生出一个个“特殊利益集团”,而垄断必然伴生的腐败,则在维护全民利益的名头下,冠冕堂皇地侵吞原本属于全民共同享有的巨额经营“红利”。
在政治领域,腐败集中表现为吏治腐败,是为严重损毁执政之基的腐败,也是中国当今等级最高、危害最甚的腐败。
由此所见,铲除腐败即便局限于遏制,唯有标本兼治以治本为主。求治本发“内功”,务须消除腐败之三大病灶。对中国来说,腐败的危害不可小觑,大处说危及国之根基;小处说,腐败不除和谐难求。以构建和谐社会之势,铲除中国之最大毒瘤,是七届二中全会“进京赶考”之后,执政党无从回避地又一次“赶考”——面对中国也面对世界。 (责任编辑:李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