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科技馆原筹备办主任陈建新,利用临时机构大做文章,耗费公款3700多万元购买了一大堆科技“废品”。北京大学李成言教授认为,过多的临时机构会使计划经济回潮,不利于建立健康有序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一个耗资近2亿元的科技馆,却花3700多万元买回一大堆不合格科技展品,这显然是一起重大责任事故。那么,板子该打谁的屁股呢?原筹备办主任陈建新自然首当其冲,他因贪污受贿被判有期徒刑9年就是明证(罪刑是否适当则又另当别论)。陈建新之外,还有谁应为此承担责任呢?有关人士异口同声地告诉我们,是临时机构。专家说,临时机构易成“监管盲区”;纪检部门的同志说,如果是常设机构,“就不会出现这样的事情”。
临时机构上下皆有,其名目繁多,其“生”快而易,其“死”烦而难,其运行无章可循,其弊由来已久,其应被取消而纳入正式组织系统之呼声亦不绝于耳。有这样的土壤,则像陈建新这样的人,在负责临时机构期间上下其手是一点也不奇怪的。即使他不成为蠹虫,也一定会有别的人成为蠹虫。
数千万公款买“废品”与临时机构之间,确有一定因果关联;由此再一次兴起对临时机构的反思,也不无价值。但在我看来,如果因此把目光聚焦或只聚焦在临时机构上,是不妥当的。其一,用板子打临时机构的屁股,等于没打;其二,即使是“常设机构”,也不是没出现类似事情;其三,只究问临时机构,可能遮蔽了更该打的屁股。
监管链条一再断裂,由陈建新主导的筹备办,想不成为无人监管的“独立王国”也难。但人们不禁要问:筹备办无视法律规定单方面签订合同,有关部门为什么没有及时纠正?监理单位提前退出监理,有关部门为什么没有督促监理工作继续进行?一名副市长固然不可能也没有必要“事必躬亲”,但既为分管、又面对一个近2亿元的工程,若不去尽应尽之责,那么又“分管”什么、“躬亲”何事呢?
筹备办花数千万公款买“废品”,是其突破一系列正式制度安排之果,是其在法外特权轨道上滑行之果。但筹备办之所以能如此,到底是陈建新个人能量、“个人魅力”使然,还是有权力的魔杖护佑他在“体制”外平稳运行?从目前披露的事实来看,这还是一个无解的“谜”。 (责任编辑:李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