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住房建设规划”(2006年-2010年)日前公示并征求意见。在中央相继出台房地产调控政策之后,首都城市的这项住房建设规划,将住房保障体系的建设作为重点,诸多表述颇具新意。
在现行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商品住房三个层次构成的住房供应体系中,由于廉租房供应有限,经济适用住房只售不租,导致相当一部分人既买不起房,又不够住廉租房的资格,成了政策的“夹心层”。
针对这样的问题,“北京住房建设规划”提出建立由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政策性租赁住房三个层次构成的住房保障体系,扩大廉租住房保障政策范围,转变经济适用住房供应模式,由销售为主过渡到租售并举,将经济适用住房的租售比提高到1:4左右。通过收购存量住房和租赁型经济适用住房,作为政策性租赁住房的主要来源,以解决“夹心层”群体的住房困难,并将保障范围逐步覆盖到引进人才、处于婚育阶段年轻人等群体。
规划提出,将集中建设的廉租住房,安排在城市交通干线周边、服务设施配套齐全的地区建设;在轨道交通、大容量公共交通、主要公共交通走廊沿线集中成片安排以90平方米以下普通商品住房为主的居住区。这些均显示了为政者的实干姿态。尽管规划尚在公示之中,或有可修订之处,但蕴含其中的价值已令人欣慰。
营国筑室,古代尚设专官,使民安居,然后可以乐业,今日建设和谐社会,及时校准住宅建设的发力点,既关乎民生,又关系国运。目前我们不可能也不应该再回到过去福利分房的计划经济时代,那么如何使住房保障落到实处并可持续发展呢?这需要决策者的智慧。
这样的智慧需来自对国情的清醒认识。每年新增1000多万劳动力及农村有1亿多剩余劳动力需要转移,这是国情;大量廉价劳动力的持续供应是中国经济竞争力的保证,这也是国情;而这些人口在参与城市化进程中,需要依托可以负担的住房保障机制,这同样也是国情。从城市自身来讲,需要救助的贫困人口也是住宅供应体系不能忽视的方面。这些均对住房政策的完善提出新的要求。
从发达国家的经验看,住房保障体制的建立并非只靠国家财政支撑,通过政府的有效介入,多可实现建设资金的良性循环。具体操作方案不一而足,关键是人们认同这样的价值:社会文明正体现在对弱者的关怀之中,这是一方水土的情感之基。住房保障虽涉及诸多技术问题,但只有通过正确价值观的领引才能找到答案。 (责任编辑:李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