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昌平先生多次来大午集团考察,他说大午集团就是一个合作社。但我觉得她像一个合作社,其实并不是合作社。
大午集团是一个农牧企业,地处农村,远离城市,是靠一种二养三加工发展起来的,走的是一条“自立更生,互惠互利,互为劳动,循序渐进,滚动发展”的道路,至今已经21年了。大午集团占地近3000亩,种植业以小麦育种、葡萄为主;养殖业以蛋种鸡为主,年孵化祖代、父母代种鸡达2000万只;加工业有食品加工、饲料加工、肥料加工等。集团有医院、学校、技校、宾馆、公园等,就业员工约1800名,多是当地的农民,加上学校近3000名师生,共有5、6千人在这里祥和地生活着,企业看起来就像一个社区。
一、大午集团的合作之路:
说大午集团像一个合作社,应该从大午集团的起步开始说起。1985年,大午集团从一片荒地上靠1000只鸡50头猪起步,后来建成一个小型饲料厂。当地农村比较穷,地广人稀,农民手里没有钱,但是粮食很多。饲料厂需要用粮食作原料,就开始向农民借粮食,俗称“粮食银行”。具体做法是:农民把粮食存到大午集团,期限为三个月或六个月,集团按当时的市场价作价,三个月或六个月后,农民愿意要粮食,集团就给粮食,不愿意要粮食集团就支付现金。现金支付也有规定,三个月或六个月后,市场价上涨,集团按涨价支付,市场价下跌,集团按原价支付。总之一句话,随高不随低。
但是,三个月或六个月后,如果农民不取粮食也不支钱,集团就把粮食款转化成借款,并适当支付利息。这样,集团有了原料,有了资金,可以很好地发展;农民把粮食存到集团,避免了虫蛀鼠咬,也得到了实惠。他们把钱存到集团,支取方便,集团24小时为他们服务。附近村庄的农民几乎都融入了大午集团的经济活动,他们购买大午集团的籽种、肥料、饲料、食品等产品,又把收获的粮食卖给大午集团,也把富余的钱借给大午集团发展。21年来,大午集团和当地农民水乳交融,互惠合作。集团发展了,农民富裕了,这种互惠互利的合作关系成为企业发展的坚实后盾。大午集团就是这样发展起来的,目前占地约3000亩,其中有近2000亩是承包反租农民的土地,这样形成了规模化经营。虽然这是一种互助合作,但我觉得企业给农民的服务太少了,不是有来有往的合作服务关系,它还是企业单方面的集资发展行为。
二、我想办一个名副其实的合作社:
大午集团虽然已经是一个能够稳定发展的不错的企业,但仍需要在流通服务领域得到合作支持,需要同周围的村庄、农场结成更广泛的经济联盟。因此,我想办一个名副其实的农业经济合作社。
农业经济合作社遵循合作社原则,搞农民自愿联合体,不是靠资本说话,不是大股东说了算,而是搞民主管理,一户一票。大午集团作为倡导者、发起人,也只享一票参与权。我想等农业经济合作社起来后,大午集团可以作为一个赞助商或监事会的角色。农业经济合作社由社员大会讨论制定合作社章程,由民主选举理事长,聘用总干事。
我们周围有六个村庄,五个农场,几乎都是单纯的搞农业生产。如果我们组织起来,可以进城搞农产品超市,或在乡下搞农资超市,也可以搞内部的合作金融,资源共享。农业经济合作社是一个综合型的组织,以服务农民、农业为宗旨,不以盈利为目的;以独立个体或家庭为基础,根据自然村、农场、企业的不同情况,组织农民的专业合作分社。
农业经济合作社应能够提供以下服务:
1、农业生产服务:
倡导一家一户的土地联合起来统一耕种,统一收获,追求规模效益。我们每年都看到农民在播种或收获时,几十个人围着一台播种机或收割机,很不得体。因为现在农民还是大包干形式的独立的耕作个体。其实,在耕种、收获上已都实现了机械化,即使在籽种、肥料、管理、投入上也已没有多大差别。我想生产服务合作社可以在地权清晰、自愿组织的前提下,统一耕种、收获,按地权分配。联合起来,直接和大厂商对接,既可预防假种子、假农药、假肥料等,大型机械作业还可以使农民省去很多繁琐的劳动。现在农业已经实现了机械化,我觉得农民大包干应该向生产规模化、社会化方面过渡。
2、农业供销服务:
在运作中,农业供销服务有两项功能:一是,以较高的价格代销或经销社员的农产品,发展订单农业;以较低的价格采购供应农业生产资料,保障农业生产。二是,整合土地资源,帮助社区招商引资。
农业经济合作社应该接受进城定居农民土地的托管,甚至赎买他们的土地使用权;把一些能从事二、三产业的土地划出来,使其增值,可以做一些土地经营行为。我主张农民土地实行永佃权,让土地活起来,流动起来。有些学者认为土地是农民的保障,我认为这是落后的观点。土地保障不能代替社会保障,应该用社会保障代替土地保障。鼓励土地流动,土地集中也不会产生地主。地主是过去的概念,现在如果某个人有几千亩土地,他应该是农业资本家或者企业家。我们看到经营土地的是富人,耕种土地的是穷人。农业经济合作社应该得到经营土地的权利。
3、农业信用服务:
合作社可以高于银行利率接收农民的存款,低于银行贷款利率贷款给农民。比如年息4厘5内部吸收社员存款,6厘贷款给社员。而且社员的贷款金额可以放大1~5倍,比如存1000元,可以贷给其5000元,社员的土地收益可以作为抵押,其他社员可以担保。农业信用服务部应以为社员服务、为农业服务为宗旨。
4、技术推广服务:
合作社应该推广一些优良品种、先进技术。大午集团有一个技校,主要是免费培训技术,比如养殖、种植技术等,学员毕业后可能会成为公司的客户,双方也是互惠互利关系。大午技校还可以进村去传授农业生产技术,并办有内部刊物,成为传播农业知识和技术的平台。合作社也可以办内部交流刊物,传播先进技术,推广优良品种。
5、农村文教卫生、公益事业服务:
合作社可以在农村推广合作医疗,大病统筹,进行儒家的孝悌、诚信教育等,树立合作社信用品牌来弱化工商部门的审批、监督部门的监管,相信农民能够管好自己。合作社还可以让社员每月每人交2~3元钱,搞社区绿化、街道卫生等。
总之,立足农业、农村,通过合作整合资源,提高劳动生产率,推进农业、农村的现代化,促进农民分工、分业,就地围绕农业切入二三产业,融入社会化大生产。
三、企盼出台“乡村创业促进法”:
办一个农业经济合作社是我的一个梦想。我想办,但不敢办,心存恐惧,毕竟还有那么多急待修改的部门法规“虎视眈眈”,还有那些“大檐帽”打着“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旗号到农村“耀武扬威”,说不怕是假的。农村是非常需要农业经济合作组织的,只是我国市场发育滞后,合作社发展也相应滞后。
我注意到今年两会期间,胡锦涛同志在3月6日的讲话中强调:“取消一切限制农民创业的政策规定,革除一切束缚农民创业的体制弊端,激发农民自主创业的潜能,营造鼓励农民干事业、帮助农民干成事业的社会氛围。”胡总书记的讲话和新农村建设的召唤让我看到了希望,我觉得办农业经济合作社是一个能够实现的梦想。
在计划经济体制下,限制了农民创业的自由,全能政府强化了部、局的功能,一个县级政府就有五、六十个部、局、委、办。市场经济条件下应该是高效、简化的管理体制,政府对农村的管制越少越好,但是我们看到的是林林总总的部门立法还在延续、强化着计划经济的管理体制。农村的问题还是我讲过的“八个大檐帽管一个破草帽”的问题。我曾建议国家出台“乡村创业促进法”或“临时乡村法”,这个法的目的是把八个大檐帽挡在城市里,挡在乡村外,给农民以自由劳动、自由创业的空间。
中央提出“多予、少取、放活”的6字方针是非常好的,“少取”已经做到了,“多予”正在大张旗鼓地做,下一步的重点和难点就是“放活”。“放活”的重点是放活农民,放活农村,让市场配置资源。
我想,放手让农民组织起来,走合作化道路,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必由之路! (作者单位:河北大午集团有限公司)
(责任编辑:张学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