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小额信贷作为参与式农村扶贫及发展的一种方式在发展中国家早已得到普遍推行。近年,农村民间金融问题也吸引了学界的普遍关注,但对于农村民间金融体系的具体组织方式、资金管理办法以及所谓“金融风险”的争论,使得农民在现行的农村发展政策及相应的法律法规中,尚未被赋予农村金融合作权利。本文将叙述苏北一个普通村庄以小额信贷的方式开展民间金融互助的试验,并在此基础上对于农村民间金融互助中的操作经验和一些相关问题做出讨论和反思。
陆村的老尹家是村里远近闻名的“五好家庭”,不仅老两口在一起生活几十年从未吵过架,而且和他们共同居住的儿子、儿媳及孙子和他们也相处融洽,婆媳之间从不闹矛盾,孙子活泼可爱,一家子齐心协力,靠着开收割机和办锯木作坊,日子过得早就达到了小康。2004年初,老尹的孙子突发先天性心脏病,一家子急于筹措手术款。当时刚刚成立不久的互助基金会贷给他们家用于治病的无息贷款两千元,让孩子得到了及时治疗,现在早已痊愈。后来,老尹家又从互助基金会那里贷了用于购买收割机的4000元,很快摆脱因给孩子治病造成的经济困难,当年即赢利8000元。
陆村的农村发展互助基金会已经帮助的,远远不止老尹一家人。“互助基金会”成立于2004年的正月初三,至2006年5月2日,资金总量达25万元,绝大部分来源于本村的200个储户,共167人次从中贷款受益,其中既有用于发展小规模农村经营项目的有息生产性贷款,也有用于治病、教育的无息公益性贷款。
一、农村发展协会与民间金融互助
和许多在公共领域有点新鲜事的村庄一样,苏北陆村的民间金融互助的活动也是由乡村精英最早牵头发动的。除了长期居住在村庄中的有威望的人士,作为长期关注农村发展问题并渴望为乡村做点事情的青年知识份子,笔者与数个支农大学生社团的同学合作,自始至终参与了家乡的由农村发展协会到民间金融互助的一系列乡村发展试验。
2003年10月1日,笔者带着数个大学生支农社团的同学们,利用国情假期回到家乡陆村做支农项目,涉及科技推广、医疗常识推广、义教等领域,其中最重要的一项工作就是推动村民成立自主的农村发展协会,最少可以开展一些联合提供乡村部分公共产品、互帮互助的活动,尽可能利用现有资源改善农民生存质量,并增强乡村社区认同感与归属感。经过连续几天的宣传、动员和解释章程,村民挺高兴,也挺认同“农村发展协会”的想法。几天后,在一个下雨的午后,200多名村民在村小学的大食堂里采用一户一票的办法,在大学生根据村民意愿征集来的候选人中,严格、规范地选举出了“农村发展协会理事会”。
农协成立后,理事会带领村民做了不少好事,在村庄内平整道路、大雨后抽除村内池塘积水、组织义务体检、为意外去世的村民家庭送花圈送慰问等等。但是,农民是理性的、实际的。农协虽好,可是面对最困扰村民的“赚钱难”、“上学难”、“看病难”、“发展难”等问题如果爱莫能助,村民的参与热情会慢慢减退,农协也很难对乡村发展起到实质性作用。
受茅于轼先生在山西试验成功的扶贫互助基金的启发和支持,笔者把这个乡村发展项目介绍到陆村。高战和农协理事会的成员沟通后,大家都颇认同在陆村尝试推广这个项目。互助基金的资金运作原理很简单,本金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向有困难的农户提供无息贷款的扶贫基金,向其中存款和从中贷款均不计利息,主要社会公益人士向其中存款;另一类是发展基金,存款利息和贷款利息的差额即用于整个互助基金的管理和运作。扶贫基金由于存款和贷款均不计利息,存款量相对较少,目前仅贷给孩子上学、治病等没有经济效益的用途,贷款期限为一年,到期后可以申请再续一年。发展基金的贷款期限为3个月,每笔贷款最高不得超过4000元。目前,陆村内总计167户村民贷过生产基金,用于农产品加工(15户)、养殖(80户)、种植(60户)、运输(6)、村内小商品和农资经营等(6户)领域。
二、互助基金的组织参与、运作管理和丰厚收益
互助基金的管理者为懂财会知识的农协理事,一名会计,一名出纳,会长宏观把握。会计和出纳负责贷款申请的评估和审核,主要依据是申请者的人品和实际经营能力,必须两人均同意方能发放贷款,同时办理入帐等相关手续。会计和出纳还负责不定期核实贷款户的经营状况、收取贷款利息和催还贷款。由于承担了很多具体工作,要花费大量时间和精力,会计和出纳可以获得起补贴作用的劳动报酬,算作资金运作管理的成本开支。如果除去办公费用和人员补贴,互助基金仍有盈余,即归农村发展协会所有,只能用于村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由农协理事会决定具体使用办法。
自2004年春节陆村的互助基金成立至今,没有一例呆帐坏帐,资金整体运作良好,收支平衡,帐目清楚。在这期间,笔者和大量志愿者会不定期访问村民和贷款户,并查看帐本,核对原始单据,计算总体成本和收益,形成村庄外部的有效监督。根据章程,互助基金还定期在村庄中公布贷款帐目细则,接收全体村民的监督。目前互助基金在收支平衡的基础上,用基金收益承担了村庄内路灯的维护费用和电费,并资助当地戏曲爱好者逢年过节时,在村庄内演出地方戏曲“柳琴戏”的传统剧目。由于农村发展协会和互助基金的存在与运行,不仅帮助了大量有需要的村民,帮助他们度过难关、发展生产经营,更重要的是通过有效的制度设计和运作,在提高村民生存质量的同时鼓励村民关心村庄公共事务,激励勤劳的人们互帮互助、诚信处事,促进乡村社会的和谐氛围和文化认同。
由于深具村民公信力的农协理事会的存在和互助基金的良好运作,陆村村民用他们参与公共事务管理的能力于2005年7月吸引来了另外一个国际NGO的生态农业助学项目,该项目的核心为,由村民公开选举的社区议事会对生态农业项目的投资、运作,到助学款的确定与发放进行全面的透明管理。该项目目前已经资助了数十名家境贫困的小学生和数名教学优异、生活困难的乡村教师,为陆村的可持续发展奠定了基础教育的基石。
三、陆村互助基金顺利运作的原因分析
在乡村凋敝、乡村精英大量外流、没有政府或者任何其他发展性机构物资支持的背景下,一个仅在本土的知识分子业余关注之下,基本依靠当地村民自我管理自我监督的村庄内互助基金,顺利运作两年多,不仅资金总量稳定增加,互助基金系统本身不存在重大隐患,而且乡村的总体社区发展也受益良多。其中有一些是成功的农村发展项目共有的经验,也有一些看似特殊,实则不难推广的工作办法。
1、“参与式发展”与赋权
“参与式发展”已经成为在国际上普遍得到运用并倡导的次发达地区农村发展项目运作的核心理念(李小云,1999,2001)。很难想像,没有村民普遍、深入、全程的关心和参与,一个发展项目会受到村民的实质支持与实践。赋权(empowerment)理论在农村发展研究中也有广泛运用。赋权的定义是,个体或者群体获得权利,然后达致他们所应该享有的资源,进而掌控他们自己生活的过程(Robbins et al,1998)。赋权强调的是自助以及个人/群体/社区对内部事务的参与和决策(Robbins,1998;Payne,2005;Weil,2005)。
“参与”和“赋权”首先体现在“做什么”的决策上。外来的或者自上而下的意志贯彻,都无法获得村民认同。决策过程必须是村民的思考、讨论和意见汇总,他们才能从开始就发挥出农村发展“主体”的作用。笔者在探讨并实践农村发展协会的早期,由于经济型项目的运作困难和缺少资源,尝试过与农民讨论非经济层面发展的重要性,并试图让农协发挥从非经济角度推动农村发展。事实证明,一味忽视当地农民“赚钱”的首要诉求只会令他们丧失对发展项目的热情;而且,离开了经济资源,农村发展协会也无法有效的可持续化运作。互助基金不仅契合当地农民长期的首要诉求,并且发起者在讨论阶段与理事会成员和部分村民详细交流项目理念、项目收益和实施的具体办法,由此互助基金从开始即获得了村民的广泛认同。
“参与”和“赋权”当然还体现在互助基金运作管理的全过程:管理人员是公开选举产生的农村发展协会理事会成员;互助基金管理办法(即章程)向全体村民公开;贷款的审核、帐目管理均是没有任何官职的经选举产生的本土乡村精英来执行;帐目公开,接受不定期查账;接收全体成员监督;收益使用办法公开等等。村民在互助基金中的全过程参与最大限度的激发了他们的权利感,所有存款户和贷款户都密切注意和互助基金有关的一举一动。村民中的非存款户贷款户也在密切关注互助基金的运作,因为他们在将来随时有存款和贷款的可能性,更关键的是,最新的经验已经告诉他们,一旦加入,他们针对互助基金的意见能起到作用和影响,和他们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
陆村由另一NGO引进的生态农业资助贫困学童的项目运作办法也主要是“参与”和“赋权”,即社区议事会,使得每一个村民都能通过他们选举出的代表来公开管理项目运作中的全部重要环节。
2、传统乡土社会的人际规范与作用界限
中国传统社会是个讲究诚信的社会,互助基金的正常运作无疑是建立在这一基础之上的。在向现代社会转型的过程中,维系诚信的元素在城市中逐渐淡化消失,新的维系诚信的元素又没有及时建立,所以才会出现相对于发达国家的诚信体系的缺失。而乡土社会中的人际规范在传统村落生活方式尚未彻底改变的情况下仍有很强的作用力。谁家借了邻居的钱却故意不还是一件倍受指责的丢脸事,尤其邻居也不富庶,赚来的钱也是辛苦钱的时候。万一发生这样不光彩的事情,当事人本人无法轻易逃脱,而整个大家庭,甚至整个家族都会因此事蒙羞。村落生活方式是对贷款户准时换款的一种有效约束,再加上定期公布的贷款帐目形成的强大舆论压力,贷款户普遍存在到期必须换钱,没钱也要借钱还的心理状态。
村落生活方式还有一个特点就是社区内个体之间比较熟悉,互相比较了解,所以互助基金的会计和出纳很容易对贷款申请者的个人品行和生产经营能力做出准确评估,这些是任何现代金融机构都达不到的高效率、低成本的状态。
但是,以上所说的对于保证贷款户还款非常有利的几点乡村社会特征,会随着地域的扩大和社区边界的模糊而降低约束力。也就是说,互助基金不能无限制扩大范围,不能扩展到陌生人,不能扩展到距离较远的其他村庄。有些国际经验是互助基金或者小额信贷不能超过乡的范围(联合国开发计划署,2003),在我们的案例中,鉴于管理者是本村内产生的,对于村外的邻近地区管理能力较弱,互助基金坚持在行政村范围内部运作比较安全。
3、对外界资金无依赖
从资金总额上看,陆村互助基金绝大部分来源于本村村民的存款,少量扶贫基金来自村外公益人士。这种资金吸纳办法可以体现“互助”精神,即虽然大家都不富裕,但是有程度差别,在等钱用的急迫程度上也有差别,完全可以稍微富裕的农户存钱进来贷给较为困难的农户,不急着用钱的农户存钱进来贷给急需用钱的农户。
此外,虽然有经济学家认为农村的贫弱状态不依靠外部资源的投入就无法实质性发展,但是在资源有限的情况下,暂时没有政府财政投入,没有世界银行的小额信贷项目,没有国际扶贫机构的发展项目,农民也应该尝试着凭借内生资源先把农村经营起来,毕竟,早启动一天,农民就早一天获得经验,互助基金的办法就可以早一天把农民创造的财富尽量留在乡村。
4、整体公益性与利益归属
陆村的互助基金一开始就对村民说的明白,有农村发展协会在先,有村民自己选举的理事会在先,存款户的利息收益肯定保证,但是资金总体的利息差所产生的收益如果除去成本开支外仍有盈余,归公益性的农村发展协会,用于村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的提供。整体公益性和明确的收益归属一方面可以增加贷款户还款的约束力,另一方面也杜绝了某些个人或者少数人团体从中大量牟利的可能性。如果看一些民间金融活动失败的教训,排除地方政府从中干预所造成的消极因素,牟利的欲念膨胀导致吸纳资金的地域范围过广,人际关系的陌生和对潜在利润正当性的怀疑直接导致还款约束力大大降低。
5、运作管理方法的简单、方便(信用社比较)与低成本
互助基金不是由专业人员操作,运作地点主要在农村决定了互助基金的原理、运行办法、办理手续都要简单易懂,方便大家掌握和使用。办理贷款的简单、快捷还能吸引贷款户,并能降低成本,尤其目前很多地区的信用社为了保证还款率,贷款条件非常苛刻,很多农民不从信用社贷款就是因为太麻烦、太耽误时间。
6、村庄整体社会环境
陆村互助基金的顺利运作也有一些外部条件,基层干部和农民的关系是个关键社会性因素。干群关系不能太紧张,干群之间不能正在爆发激烈的矛盾冲突,否则任何对新事务的尝试都可能会沦为冲突的导火索,从而沦为冲突的牺牲品。
另外,村庄的整理经济发展既不能太发达,又不能太贫穷。非常发达的地区,大多数农户不在乎几千元一笔的小额信贷,或者急需用钱的农户凭借私人关系完全可以筹足款项。非常贫穷的地区,难以产生一批家中有余钱的农户,互助基金就缺少了最基本的资金来源。
7、乡村精英们的不同作用
陆村的互助基金的运作中,有两种类型的乡村精英在发挥重要作用。一种是已经从乡村出去的青年知识份子,但不能忘怀这片土地,有强烈的对乡村的关怀,同时也具有较多的农村发展信息与相关知识;另一种是本土的威望很高的中老年乡村公益人士,他们熟悉长期生活的村庄,也愿意为乡村发展出力,在村民中拥有很强的公信力。由于农村社会整体发展水平的落后,目前长期生活在农村地区的人们从平均水准来看,农村发展知识欠缺,信息量小,社会资源少,确实需要从乡村走出来的人们完全进入城市阶层后再走回去,支援乡村。陆村的农村发展协会和互助基金都是高战带回去的,如果没有他的努力,陆村人对这两件事情的尝试也许遥遥无期。本土的中老年权威们则负责项目的运作管理,他们熟悉村庄内外的一草一木,得到众多村民的支持,了解村庄的社会规范,可以适时对项目细则提出意见和修改,对项目的日常运作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从另一个角度看,眼下农村的干群关系即使在某些地方不算紧张,也是一种很微妙的利益格局。无论从政绩还是自身现有利益角度看,基层干部并不欢迎任何乡村公共领域内的新鲜事物。如果这两种精英没有实现联合,任何一方的力量都不足以推动互助基金的实施。
8、志愿者协助与跨社群合作
陆村的农村发展协会和互助基金,自开始便有大学生志愿者的参与。在农协成立、组织选举时,大批志愿者承担了宣传、推广、解释、征集意见、维持选举秩序的重要工作。在互助基金的发展过程中,具备经济、金融专业知识的志愿者又负责核实帐册,清理帐目,与日常管理者一起改进记帐方式和帐目管理办法,使得整个帐目一直清晰、明了。
大学生社团虽然在参与具体的农村发展项目时有许多不稳定因素,项目效果没有保证,但是从公民教育、参与社会公共事务、锻炼项目实际操作能力等角度看,农村社区发展中可以吸纳他们的参与,长远地培养社会发展类项目中的跨社群合作。
四、互助基金的未来
陆村互助基金发展到今天,当初的发起者、推动者和日常的管理者都在思考互助基金发展过程中的新问题和互助基金的前景。村庄里的两位管理者都明显感受到了村民对贷款额度提高的渴求,但是这样会大幅度增加贷款风险,也影响到其他村民的借贷机会。一个可能的解决办法是,每位想贷款的村民必须先存款,并且这个村民所能贷款的最高额度不得超过其存款额的六倍。这个办法可以短期内增加资金总额,有利于缓解贷款供不应求的局面。但是配套规定还需要进一步完善。这个办法还有一个好处,即界定了正式参与互助基金的成员身份,方便以后互助基金和农协专门针对正式成员提供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防止过量的“搭便车”现象损害农协和互助基金的效能。
陆村的农村发展协会和互助基金,除了存款、贷款之外,迄今已经为村民提供了路灯、农业科技推广、集体劳务输出、免费体检、给去世的会员送花圈给家属送慰问、组织传统戏曲演出等服务。互助基金的收益既然归了农协,下一步,农协提供的服务努力逐步常规化,并把重点放在医疗卫生项目和传统戏曲保留之上。乡村的可持续发展最重要的因素是资金资源和乡村资源的管理机制,陆村完全可能在互助基金运作的基础上进入农村社区综合发展的阶段。
参考文献
李小云著,《谁是农村发展的主体》,农业出版社,1999。
李小云著,《参与式发展概论》,中国农业大学出版社,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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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泳,“苏北农村设立第一家民间扶贫基金”,《中国改革》,北京,2004.06。
杨子云,“高战和苏北窑湾农村互助基金会”,《法律文摘》,200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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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yne, M (2005) Modern Social Work Theory. 3rd edition, Hampshire: Palgrave
Weil, M (2005) The Handbook of Community Practice, Thousand Oaks: Sage
作者 高战,苏北陆村农村协会志愿者
(责任编辑:李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