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培华1957年出生,曾下乡插队经受磨砺。1981年毕业于湛江师范学院英语系后,任英语教师达4年之久。1985年考取中国政法大学第二学士班,毕业后考入该校研究生院,师从中国著名法学家江平教授,1989年毕业并获民商法硕士学位。同年开始,在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广东分会和广东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从事多年的涉外法律工作,历任副科长、科长、副处长。1993年创办广东环宇商务律师事务所,并出任主任一职至今。2000年8月至2001年9月在美国哥伦比亚大学作访问学者。2001年7月至2002年8月在美国加州大学法学院攻读国际商法硕士学位。2002年9月起在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攻读民商法博士学位,2005年取得博士学位。
何培华精通英语,有丰富的涉外经历。他曾办理大量影响巨大的涉外官司,例如中国马牌烟花爆炸索赔案、美国对中国对虾反倾销案等。其中,他办理的中国马牌烟花爆炸索赔案,为中国政府挽回4亿元的损失。中国中央电视台、人民日报、美国侨报等数十家海内外传媒加以报道。
除诉讼案件外,何培华对办理涉外公司并购、重组、涉外债权处置以及境内外公司合作、信托等非诉讼新型案件均有丰富经验。其中经典案例包括世界500强企业、美国摩根斯坦利购买的中国部分不良资产的处置等。何培华还指导多家大型中国国有企业的资产重组,其中2004年广东三星股份公司重组,涉及资产约10亿元。
何培华著述颇丰。主要著作有:《中国涉外经济法》(中国科技出版社出版)、《合同法原理与适用全书》(担任副主编,人民法院出版社出版)、《房产法》(担任主编,法律出版社出版)、《民商法律评论》(担任执行主编,方正出版社出版),并在《中国国际经济法论丛》等刊物发表论文多篇。
何培华现为一级律师(教授级)、广东省人大常委会立法顾问、中国法学会会员、中国海商法协会会员、亚太法律协会会员、中国国际经济法学会常务理事、广东省法学会理事、广东省对外贸易经济厅外商投诉中心顾问。 (责任编辑:李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