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五”规划把着力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放在了深化体制改革的突出重要位置,强调要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加强各级政府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这对加快我国公共服务型政府建设,更好地保障和促进社会和谐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加快政府职能转变的总体原则
从世界市场经济发展进程看,市场经济国家的政府职能定位也是不断演变的,履行政府职能的模式也是不同的。
政府职能转变是一个世界性的趋势,适应了不同历史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目前,世界各主要发达国家的政府职能定位正基本趋于一致,即建设一个有限政府,一个公共服务型政府。
我们要从我国国情出发,进一步把各级政府的思想认识统一到中央对政府职能转变的要求上来,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推进公共服务型政府建设,建立符合本国、本区域特点的公共服务型政府模式,探索建立健全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公共服务体系,这是我国市场化改革进程的必然选择,是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必然要求。所谓公共服务型政府,就是以人为本,为人民服务的政府;一个无私的、没有私人利益的政府;一个最小化的、有限政府,必须把政府职能集中到宏观调控、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上来,主要提供制度供给、确定公共政策、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总的原则是要坚持做到以下几点:
1、以人为本来决定服务导向。政府服务要充分体现为民服务的宗旨。这是公共服务提供从政府本位、官本位向社会本位、民本位转变的一个根本思路选择,也是政府与社会之间正确关系的体现,是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要求的体现。其主要途径有:一是扩大政府决策的公众参与。政府提供什么公共服务,怎样提供,应当事先听取公众的意见,以公众意愿作为第一价值取向,并建立有关了解民意、公共参与决策的渠道、规则和程序;二是政府公共服务如何应当以社会的评价为主,以服务对象的评价为主,加大公众影响比重。
2、以市场竞争来提高服务效能。要按照“谁受益谁付费”的原则,科学设计安排政府与市场主体的分工,扩大公共服务中市场竞争的领域,通过招投标、合同承包、特许经营等市场运作方式向公众提供公共服务,通过市场机制来调节公共服务的供给和需求,从而达到降低成本、提高效率的目的。这方面已经进行的改革尝试必须坚定不移地继续进行下去,并在实践中不断完善。
3、以社会力量来改善服务供给。在建设公共服务型政府过程中,要充分调动社会力量改善公共服务,鼓励各种民间组织参与兴办公益事业和社会服务。要根据不同公共服务项目的性质和特点,逐步把原来由政府承担的一些公共服务职能,转移给非政府组织和私人部门,实现公共服务供给主体的多元化和供给方式的多样化,建立以政府为主导、各种社会主体共同参与的公共服务供给格局。
4、以法治化建设来强化服务保障。要大力推进公共服务的法治化建设,在国家相关立法中进一步明确政府公共服务的职责,通过一系列的实体法和程序法的建构,为公共服务提供制度性的保障。要强化法律规章的实施,进一步加强对公共服务型政府的规范和监督,增强政府的责任意识、法制意识。我国目前推出的监督法等已经在这方面迈出可喜的步伐。
加快政府职能转变的若干建议
加快建设公共服务型政府,关键是要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步伐,强化政府公共服务职能,使为社会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真正成为各级政府的核心职能,切实解决好政府在公共服务领域的“越位”、“错位”、“缺位”问题。
1、强化支撑,推进公共财政体制建设。建设公共服务型政府,要加快建立公共型财政体制,构建政府履行公共服务职能的制度基础。要通过财政支出结构的调整,促进政府职能从经济建设主导向公共服务主导转变。财政支出结构的转型要做到“两降五增”。“两降”即降低财政支出中行政管理费的比重、降低财政支出中经济建设费的比重;“五增”即增加五大公共领域的财政投入。一是公共安全;二是公共卫生,不断提高公共卫生在财政总支出中的比重,加强公共卫生和医疗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建立和完善统一有效的医疗保障体制,重建农村的合作医疗体系;三是公共的教育与职业培训;四是转向公共的救济体制;五是公共便利,加大对包括交通、电力、桥梁、通信等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切实提高全体人民的公共便利程度。
2、加强保障,推进政府行政体制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要着力克服体制性障碍,进一步推进政府机构改革,强化政府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和能力的体制保障。总的是要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和决策、执行、监督相协调的要求,进一步理顺部门分工,合理设置机构,加强综合协调,改进和完善政府事务综合管理。推进我国行政机构设置法治化的进程,尽快制定颁布机构编制法规,将机构改革和编制管理纳入法律规范范畴进行依法管理,增强公共财政预算对机构编制的硬约束作用。
3、夯实基础,加强公民监督。必须强化和完善对行政权力的全方位监督机制,进一步增强监督的独立性、公开性和民主参与。扩大基层民主,完善基层政权、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企事业单位的民主管理制度,坚持和完善政务公开、厂务公开、村务公开等办事公开制度,保证基层群众依法行使选举权、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等民主权利。建立保护公民权利的行政执法制度,行政机关要做到权力与责任相统一,公民应做到义务与权利相统一。
4、优化结构,建立稳定高效的公共服务人才队伍。要加强对政府公务员的培训,建设学习型政府,着力推动政府部门成为一种精简、扁平、网络化、有弹性、能够不断学习、不断自我创新的组织。要鼓励公务员终身学习,重视发挥公务员的创造性思维能力。重视建立科学的激励制度,吸引集聚优秀人才进入公务员队伍。
5、科学决策,提高公共政策的服务水平。改革和完善决策机制,推进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保证公共政策符合民意、科学有效。各项重大决策,都要经过深入调查研究,做到深入了解民情、充分反映民意、广泛集中民智、切实珍惜民力。建立社情民意反映制度,保证基层干部群众和下级组织的意见能及时反映上来。进一步提高决策透明度,建立决策项目的预告制度和重大事项的社会公示制度、公开听证制度,激发群众参政议政的热情,保证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
6、完善评估,修改和完善地方政府和政府部门的政绩考核指标体系。必须尽快按照公共服务型政府的要求,建立并认真实施以公共服务为取向的,能够体现科学发展观的政府政绩考核体系,尤其是调整县乡级政府和公务员政绩考核的指标体系,使其真正反映经济社会的全面进步。 (责任编辑:张学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