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生活在城市的人多有这种经历:在取缔占道经营、违规广告等有碍市容观瞻行为时,市容、城管执法者往往出动大卡车,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将无证商贩、违规摊点一股脑儿扫干净。执法者们所到之处,小商小贩闻风而逃,有的甚至跑掉了货物都不敢回头去捡。我相信,这些如同惊弓之鸟的无证商贩们是断然不敢公然和执法城管们叫板的。
所以,当我听到北京朝阳区安贞打人城管的自辩时,着实吃了一惊:12日上午,北京市朝阳区安贞城管多名便装队员将4名无照商贩打伤。据目击者称“20多名男子追打3男1女,只看见统一的黑棍子起起落落”执法队长在一旁高喊“再打,再打”。对此,朝阳区一城管队长自辩:“我们没有暴力执法,队员是在遭受无照小贩攻击后才自卫的”。
什么是“正当防卫”或“自卫”?《刑法》上说得很清楚:只有你的人身、财产或生命正在遭到不法侵害,也就是说罪犯正在实施犯罪的时候,你所采取的自我保护措施才算做自卫。他如果已经停止了对你的侵害,你再对他实施打击就不能算自卫了,相反,行为过激也会被视为犯罪。说老实话,我不相信4名手无寸铁的无证商贩,真有胆量去攻击20多名手持“统一黑棍”的城管,我更不相信这20多名全副武装的城管需要通过暴力手段把人打伤来“自卫”。当然,我更不能容忍那些商贩被打倒之后,执法队长那肆无忌惮“再打、再打”的叫嚣。
社会要发展,城市要有序,管理要规范,加强城管执法确实很有必要。但前提是依法行政,文明执法,而非野蛮的“扫荡”式管理。我一直以为,一座城市如果失去了最起码的法制文明和人本情怀,这座城市的执法者如果失去了最起码的法制敬畏和善良之心,那么,我不仅不觉得这个城市建设得多么文明,甚至觉得丑陋和可怕。作为首善之区,北京及她的执法者更应该坚守最起码的法制之道和人本精神。套用中国的一句俗话来形容:民不畏打,奈何以“打”惧之?设想一下,城管人员在“扫荡”4名无证商贩之后绝尘而去,政府的形象,政府与民众的关系,社会的和谐发展将会受到怎样的影响呢?更何况,我并不认为几个商贩就能给城市的文明带来多大影响,相反的,一个连小商小贩都没有的城市才让人感到寂静和可怕。如今,城管一出动,商贩哭骂不断,甚至连有的小娃娃一见城管就骂,这难道不是一种悲哀么?
一座文明城市的创建和管理,需要践行先疏后堵、先服务后治理的办法,毕竟,你得给这些小商小贩们一些求生的机会。譬如,你取缔游商浮贩,总得给以此谋生的人找一个买卖的摊位;你说他们没有办证,不妨增强点服务和效率意识,帮他们早日办妥;他们嫌办证费用过高,你不妨给他们适当地降低一点……如此一来,还会有人“攻击”城管吗?城管还有“自卫”的必要吗?城管和商贩之间的矛盾还会长期处于升级状态吗?
整日信奉“暴力执法”,不仅打散了人心,打乱了执法者形象,也打散了政府与群众的血肉联系。唯有依法行政,以理服人,文明执法,将管理与服务结合起来,城管执法才能从当前的形象困境中解脱出来,才能真正得到群众的拥护和支持,才能促进和谐社会的建设进程。 (责任编辑:李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