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番禺区大山村村委会当街抓人,强行关押200人办暂住证,村主任还殴打16岁少年,甚至连看热闹的也被抓进村委会大院(《南方都市报》,2006年8月31日)。这是8月最后一天笔者看到的最气愤的新闻,这甚至让笔者都有暴力冲动,恨不得当面给这些村干部一巴掌,但我知道这是不合理的,是对他人尊严的侵犯。
我们并不否认暂住证曾经起过的积极作用,但我想中国大城市已经到了彻底取消这一制度的时候了。常常有城管、警察利用赞助证发小财,没想到连城中村的村委会也以什么什么的借口用如此暴力的行径来抓人。村委会当然没有这样的权利,其实村委会的行为以及暂住证制度就是基于居住地的差异,而对公民采取的不合理的区别待遇,而发展到极端就是粗暴的行径了。在现代法治国家中,宪法以最高权威的形式确认了公民的普遍平等人权,以法规的形式允许歧视,这本身就是和根本大法冲突,下位法难道高于上位法?
这么多年来外来人口为各大城市的发展做出的牺牲和贡献笔者就不必多言了,更何况今日外来人口在各大城市的人口结构情况已经完全不同于20多年前了。以北京为例,现有400万外来人口中,已有三分之一在这里买房置业,以50万/套算,为北京贡献财富就达6500亿元以上。可见外来人口的经济地位不可同日而语了,就算买不起房或者回老家买房盖房,如果取消暂住证也可以吸引更多更优秀的外地劳动力资源进城,并减少他们的顾虑和负担。
我想我们本来应该给外来人口一定的福利,比如这个城中村比较富裕,但是为此做了贡献的外地人却无法享受一丁点儿福利,还被没有执法权利的人暴力执法。退一步说,福利就不要了,把悬在人家的头上的暂住证制度取消也不错啊。
暂住证作为一种制度设计的使命已经完成,各大城市应该考虑的是如何为外来人口服务。为了将外来人口纳入正常而有效的管理并为他们提供服务,需要一种证件或许是有必要的。其实办理的门槛也并不高,就算这笔费用免费也不会对广州这样的发达城市造成多大的财政负担。在笔者看来“暂住证制度”理所当然的该退出历史舞台了,由管制的思维转换为服务的思想正当及时。至于今后是否要这样一个证件或者证件叫什么名字都不重要,重要的是将思维转换到服务上面去。 (责任编辑:李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