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黑龙江省某护士“虐猫事件”引发网络第一张“追杀令”,到一位网名“铜须”的男子因涉嫌一场“婚外情”引起的“网络追杀”,及至上海教授张结海发起的“网络追逐流氓外教大行动”(8月31日《东方早报》),三起事件无一例外的,都是某一个体网民以一种道德义愤的怒火,引燃网络公众的普遍情绪。他们以跟帖与转帖的形式高举起道德之剑,在网络江湖中扮演起正义侠士的形象。
如果上海教授所举“流氓外教”事实成立,的确令人愤怒。但我们也必须知道的是,在一个法治社会,有罪判决只能依据法律,而对此进行的调查与处罚,也必来自法律授权。由此而言,舍弃正当解决渠道的“网络追杀”行为,无疑正是一只法外之手,突兀且无理。所以在系列“网络追杀”事件中,我更加关注的是我们难道真的要做一个“以键盘为武器”的“网络暴民”吗?
我充分尊重在“流氓外教”事件中,网民自发的民族尊严感。我也充分尊重网民表达的权利与自由,如果这一切都是起于网络,止于网络,仅限于网络,那似乎也不错。但现在的问题是,更多的人从一开始,就心无旁骛地将虚幻的道德义愤置于个人真实的权利之上——正像媒体所界定的“一些匿名网络用户聚集起来对一些真实或想象的道德罪行进行调查并执行处罚”那样,“网络追杀”实质涉及对于个人隐私等正当权利的侵害。
前两宗“网络追杀令”的后果已经昭然:黑龙江“虐猫事件”中的虐猫女子因各方面压力过大,被迫停职。“铜须事件”中,数万网民组队搜出“铜须”的真实身份和地址,把他逼出大学校园,甚至迫使其家人不敢出门和接听电话,令当事人身心受到严重伤害。而“流氓外教”事件一开始,始作俑者就开章明义:“我已经决定把这个英国垃圾赶出中国……”
我对于“网络追杀”行为感到可怕,主要在于它让人于现实的秩序之外,树立起了对于非理性暴力的信奉与依赖心理,从而形成对既有且尚待完善的法治精神与文明的颠覆。更重要的是,我们必须警惕一种以自由的方式扼杀自由,以表达的方式限制表达的可能。毫无疑问,群情激愤的网络口水淹没了另一方正当表达的权利,他们的自由与权利在更多人看起来已经无足轻重。因此我们需要警惕,“网络追杀”现象可能存在的暴民思想与非理性行为,反过来成为了对于网络自由过分干预的充分理由。
任何对于现实的公序良俗、法律制度的超越,都将构成对于人类自身的无礼的骚扰与侵害。如果键盘真的会成为一种武器,那也只能是一把双刃的剑,结果只能是令握着他的人双手流血。所以,让法律的归于法律,让道德的归于道德,并在此基础之上,建构法治社会基本的网络文明。 (责任编辑:李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