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经济可能由偏快转向过热的严峻形势下,中国16日严厉查处了违规建设的内蒙古新丰电厂项目。这一行政措施与两年前处理江苏“铁本”类似,将有力阻遏地方政府的投资冲动(8月17日《新华网》)。
有评论认为,如果中央政府不能采取强硬措施,遏制各地盲目投资的热情,如果不能打掉那些违规建设的“出头鸟”,宏观调控的政策就会落空,经济过热的危险就会不断积累,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就会受到损害。国务院对新丰电厂的处理,凸现了宏观调控的刚性与力度,发出了强烈的政策信号。
国务院严打违规建设和投资的“出头鸟”,使笔者想起了房市调控的情况。从去年上半年开始国家出台了一系列调控房地产市场的措施,特别是今年五月份以来,信贷、利率、税收、房产交易以及户型结构调整等经济的、行政的手段接连出台,可房价还是一路攀升,始终没有稳定住。据国家发改委、国家统计局调查显示,2006年7月,全国70个大中城市房屋销售价格同比上涨5.7%,涨幅较大的主要城市有:深圳13.6%,北京11.1%,呼和浩特9.6%,广州9.0%,成都9.0%,大连8.6%。我们注意到,一些城市是涨幅过大的老面孔了,这些城市从去年上半年国家出台调控房市的措施以来,涨幅就一直没有下来过,达到两位数的也不乏其“人”。
作为普通百姓对国家调控措施寄予厚望,希望能够尽快遏制房价过快增长的势头,通过降低房价、发展“廉租房”和经济适用房等措施解决百姓住房难的问题。而百姓看国家调控效果到底如何?最直接的是观察房价是否下来了,是否稳定住了,因为这与百姓息息相关。房价与国家调控房市目的背道而驰,不断上扬,不但使百姓对调控措施的厚望失去了信心,而且,多次出台措施调控却不能发挥效果,对于政府在百姓中威信的影响可想而知。
房市调控措施屡屡失效的原因是复杂的,而个别地方政府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没有尽到解决民生问题的责任,贯彻国家调控措施不力,甚至阳奉阴违,为了政绩,利用“有形之手推高房价”是主要原因之一。
去年四月下旬《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稳定住房价格的通知》指出:省级人民政府对本地区稳定住房价格工作负总责,同时要落实市、县入民政府的责任。对住房价格上涨过快,控制措施不力,造成当地房地产市场大起大落,影响经济稳定运行和社会发展的地区,要追究有关负责人的责任。今年五月底,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九部门意见要求:要继续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稳定住房价格的通知》。因此,对于国家调控政策出台后,房价涨幅一直排在全国70城市前列的地区,要结合住房结构调整、廉租房和经济适用房建设以及房地产市场秩序等情况,像严厉查处违规建设的内蒙古新丰电厂项目那样,打掉对房市调控措施置若罔闻的“出头鸟”,以维护国家房市调控政策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责任编辑:张学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