惊讶地获知,在首都北京,顺天通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将昌平东小口地区的一座国家级地震前兆观测台——太平庄地震台夷为平地,并在该地震台原址上建起了大马路。(8月9日《京华时报》)
读完报道,在惊讶、气愤之余,提出三问。
一问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太平庄地震台拆建你依法过问了吗?
媒体告诉我们,太平庄地震台是承担了监测首都圈,尤其是奥运村周边地震异常信息的重要据点。这个观测台的地震观测环境,以及建筑、设施、仪器和资料,应当属于国家规定保护的范围。
事关涉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地震台拆迁新建,如果政府规划部门、建设主管部门和地震主管部门都没有过问,没有采取对地震台环境和设施的相应保护性措施,那就是监管缺位,甚至是渎职。
二问顺天通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强行夷平太平庄地震台经过了谁的批准?
国家防震减灾法中明文规定,“新建、扩建、改建建设工程,应当避免对地震监测设施和地震观测环境造成危害;确实无法避免造成危害的,建设单位应当事先征得国务院地震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管理地震工作的部门或者机构的同意,并按照国务院的规定采取相应的措施后,方可建设。”
从媒体报道看,太平庄地震台拆迁,是在新地震台用地和建设经费等问题未能达成一致,没有签订拆迁协议的情况下就进行的,地震台的电缆线、电话线以及监测仪器和室内物品多次被破坏;地震台一夜之间就被完全推倒,地震观测井孔、集气装置、采样器台等设备和仪器统统被掩埋在瓦砾中,这非但导致人工观测无法进行,更是公然地侵犯公共安全设施,涉嫌违法犯罪!
三问中国地震局地质研究所,该地震台已被迫停止地震观测近两年,为什么现在才来打官司?
媒体告诉我们,你们打官司是“希望法院判令顺天通公司立即停止破坏该单位地震台的侵权行为,恢复地震台站原有地震监测设施、建筑物和观测环境,并赔偿中国地震局地质研究中心因太平庄地震台遭到破坏所造成的资料损失费、预报模型重建费等共计50万元。”但公众从“断断续续地协商、协商不成告状”中看得很清楚,你们打这场官司,看重的不是公共安全、公共利益,而是钱。对于开发商来说,50万元钱微不足道,对于你们也许是事关重大,大得比过公共安全。两年多不监测,你们却那么心安理得地为私利马拉松般地讨价还价!人们有理由质问,如果开发商不那么吝啬,早给了你们那50万元钱,你们是不是就可以不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就放行施工,新地震台建没建成、运行不运行也无所谓?
也许,中国地震局地质研究所有权将顺天通公司告上法院,但公众却更要表达一个不容轻视的意见:公共利益,不容金钱交易的出卖!太平庄地震台被夷为平地,北京市政府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顺天通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地震局地质研究所,皆难逃行政不作为与涉嫌违法的责任。
中国目前正处在地震活跃期,危害甚大的地震发生并非遥不可及的事情。在这样的背景下,地震台建设尤其不是小事。公众有理由期待,在太平庄地震台拆迁问题上,北京市政府给全国人民一个满意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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