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耶路撒冷,有一面象征犹太人苦难历史的耶路撒冷“哭墙”;在日本广岛的和平公园,有一个原子弹爆炸死难者纪念墙,上面镌刻了237062名死难者的姓名。几年前,在中国唐山,为纪念死于30年前那场大地震的人们,有家公司也修建了纪念墙。今天,这里的纪念墙遭遇不测,唐山规划局已经下达了拆除决定书。
当年那场惨绝人寰的强烈地震,震痛了全国人民的心。唐山地震灾难,是中国人心中永远的伤痛,关于地震的纪念建筑,在心理意义上,属于全国人民。
刻着死者名字的纪念墙,本该由政府来筹划、施工,收集罹难者姓名也是政府必做之事,也不该收取任何费用。常听到公仆是“人民的儿子”的说法,儿子用父母的钱,应父母心愿尽一份纪念的“孝心”记一记名字,这该是起码的本分吧。百万唐山人有同一个忌日,却没有一个祭奠的地方,这百万人的公仆或“儿子”大不孝、大不敬啊。
建墙的公司无法无偿做公益事业,收取工本费的做法早有争议。但这个项目是得到政府支持的,在2001年经过唐山市计委批准立项。仅是支持而没意识到政府应担负此项目全部责任,已是失职,现在又出尔反尔,认定纪念墙属于”违章建筑”,“必须自行迁移或拆除”。提请复议后,上个月相关公司接到了市政府的一份复议裁定书,“维持唐山市规划局原处罚方案”, 唐山人就连这有争议的“收费的哭墙”也没有了。
一位已经退休的政府干部说,“唐山市领导层早有发掘地震资源、建设地震纪念园等类似想法,但因为缺少资金,一直未能实现”。这里,“发掘地震资源”是句“以经济为中心”和“经济压倒人命”的混帐话。至于因“缺少资金”而不建纪念场所的说法,我们可以比较一下他们在另一种场合、在另一种需求驱使下的正式言论。有篇广为传播的报道题目叫“30年的距离:现在的唐山是河北最富有城市”,摘录一段原文:
“30年后的今天,走在唐山最繁华的新华大道,你无法想象,30年前的这里曾遭受过的毁灭性打击。现代化的大型商场,顶级的国际品牌化妆品,应有尽有。现在的唐山是河北省最富有的城市,经济总量占全省的五分之一”。
还有另一篇报道声称:“河北省主要领导已经表述,省会石家庄可以不做全省的经济中心,唐山市要做经济领头羊”。
唐山“哭墙”事已至此,无论此墙存废,都记录下了当地政府执政意识的不良,以及在此类事务上的执政水平。此墙不应废,不能废。当地政府应该依据人性、人本和诚信的基本原则,修改非人性的、非人本、非诚信的规划和计划,并修正到责任到位,为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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