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1日《重庆商报》报道:最早进入我们电视生活的“中央一套”,居然被抢注成避孕套商标,而央视仍蒙在鼓里不知情,30日,有记者通过有关渠道了解到,抢注者为福建长乐市一姓李的自然人,但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证实,“中央一套”避孕套商标还在审查中,目前还尚未获得批准。
如果“中央一套”不代表中央电视台一套节目这个意思,它也是一个尽人皆知的敏感字眼,怎么能随意与避孕套套在一起呢?而李某非要用“中央一套”这个词来污染全中国人的眼球,让人们在“中央一套”节目与避孕套之间转花了眼,糊涂了脑袋,恐怕他也没有这个自由吧?
商家要创意,这本没有错,怎么花哨怎么来,怎么响亮怎么来,但这些响亮的背后必然是道德与法律做屏障,如果连法律和道德都不要了,你还有什么商德可言?你的买卖又有谁会来捧场?因此,我奉劝某些商家,不要自我钻非道德的套,即便你钻进了套而赚了钱,这样的钱也不道德,毕竟这不仅是在拿中央电视台开玩笑,而且是在拿全国人民开玩笑。
商家要自愿钻套,那是他的自由,但工商部门不能钻这个套,《商标法》明确规定“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不得做为商标使用,而“中央一套”以欺骗公众、混淆视听为能事,工商部门咋就钻了这个“套”呢?如果《商标法》没有限制,那妓女嫖客之类的词当然也可以申请为商标,乌龟王八之类的词也可以挣来眼球,甚至有损于国家形象政府形象的词也可以满天飞,如此以来,天下岂不乱了套?可是人们不知道,李某的“中央一套”,咋就经过了下边的门槛进入了国家工商总局的大门呢?难道地方的工商部门没有把关?没有审核?
网上跟帖的,已经杜撰了许多比这更“精彩”的套,但这些“精彩”名词已经冲击了法律的底线,冲击了公众的眼球,如果容许这种商家的圈套恶性膨胀,天底下所有的具有庄重意义的好词,都可以被贴上非道德的标签,都可以被这样的低级的“学问”混淆视听,假如任这股歪风刮下去,甚至连这些创意家也会被“套”进去,因为,这种混淆,最终就是一口大大的染缸。
李某要借央视的名气打开销路,“中央一套”立马开始赚钱,价位由3万元暴涨至40万元,看来他不但没有被工商部门“套牢”,反而是跌进了钱坑里,这也说明没有是非观念道德观念的商家并不止于李某,他们往往就是喜欢这一套,这也给工商部门敲响了警钟,那就是,工商部门不仅负有注册把关的责任,也有宣传《商标法》和健康商标理念的责任,跟着商家进圈套,被商家牵着鼻子走,本身就是工商部门的耻辱。 (责任编辑:李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