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实际管理的流动人口已突破1100万。7日,深圳市公安局长李锋对前来视察的深圳市人大代表表示,大量流动人口的涌入给深圳生态、城市管理和服务带来严重挑战,酝酿中的深圳居住证制度即将出台。市公安局副局长申少保表示深圳居住证制度拟分自愿办证、强制办证两类。抵深30天内的流动人口必须登记办证,否则不能单独租房;自愿办证类的则可享受深户籍人口待遇。(据7月8日《南方都市报》)
事实上,此前郑州与沈阳恢复暂住证制度时,就掀起了一场轩然大波,作为流动人口突破1100万的经济特区即将实行居住证制度,自然更容易引起关注与质疑。不少人认为,居住证制度与此前的暂住证制度是换汤不换药,新瓶装老酒,而且有加重流动人口经济负担,歧视流动人口的嫌疑。
不可否认,暂住证已成为城市发展、城市包容性的绊脚石。在全国大部分地区已经取消了暂住证制度的背景下,深圳又实行居住证制度,似乎有开倒车的嫌疑。但现在就对居住证制度作出是与非的价值判断为时尚早。其实,在笔者看来,居住证只是政府对外来人口进行管理的一种形式而已,是否实行居住证制度并非问题的关键。要害在于城市是否能得到更好地发展,外来人员的生存发展权利是否能得到尊重,他们是否能与当地居民一道享受城市发展与改革的成果。事实上,深圳市已经规定,自愿办证的外来人员可享受深户籍人口待遇。
有报道说,公安部正在抓紧研究进一步深化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拟取消户口的界限,探索建立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管理制度,同时,以具有合法固定住所作为落户的基本条件,逐步放宽大中城市户口迁移限制。而且有的地方已经开始着手取消户口差别登记,淡化户口痕迹、身份观念。但我们同时看到,因户口差别、身份差别导致公民享受不平等权利的问题仍然客观存在。如城乡公民同工不同酬、同伤同死不同赔、外地人受当地人歧视,等等。前不久,北京市副市长陆昊怒斥部分雇主漠视外地人生命的现象,可谓一语中的。
因此,在户口差别仍然客观存在,户口尚不能实现自由迁徙的现实条件下,讨论居住证的是非并没有太大的实际意义。深圳市从流动人口大量涌入,方便城市管理与促进城市发展的角度考虑实行居住证制度,也不过是管理方式的转换而已,应该无可厚非。现在的问题是,国家有关机关和各级地方政府应该从立法和制度层面淡化直至彻底取消户口、身份痕迹,城市应消除对外来人员的歧视,帮助他们享受城市发展与改革的成果,维护他们生存和发展的权利,让他们感受到城市的包容胸怀,这才是最重要的。
来源:大众日报 (责任编辑:李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