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日17时许,沈阳市于洪区大潘镇“沈阳荣顺达家具有限公司”门口围着黑压压一群人。一名身高约1.6米的长发青年女子只穿着内裤和拖鞋,伫立在数百人的目光中。她是从外地来此打工的,这么做的目的是:讨回8000多元血汗钱。但3个小时之后,她被赶来的老板追打得一头钻进警车。(6月25日《华商晨报》)
面对“裸体讨薪”的女子,老板非但没有觉得羞愧、惶恐,反而叫嚣着“我他妈打死你”,并警告记者“告诉你们啊,别管我们家的事儿”,资本拥有者所惯有的狂妄和蛮横淋漓尽致地展现了出来。强势者愈是强横,弱势者就愈是以更没有尊严的途径与之博弈。
而更不堪的现实是,维护弱者权益的救济机制也往往失灵。农民工工资被拖欠,有时竟至于要惊动省委书记、总理,借助于权力体系才能讨回。而法定的救济渠道却是塞滞不通的——河南省委书记徐光春帮7名农民工讨薪的新闻就暴露了这一点:为讨要被拖欠的6230元工钱,农民工先后7次进县城、9次进法院,奔波在两个城市之间,历时半年,在法院等单位花了1300多元,却还是没有要回一分钱。
由此可见,无论是劳动保障部门,还是司法部门,都没有为权益受损者撑腰,相关部门是低效率甚至是无效率的。有关部门的某些人员,更可以说是势利的,他们对弱势的农民工缺乏起码的情感,根本没有将其工资被拖欠当一回事。在这样的语境之下,“裸体讨薪”的上演又何可奇怪的呢?
为了索要农民工被拖欠的工资,社会至少要付出3倍的成本。这是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所作的《中国农民工维权成本调查报告》的研究成果,社会所要付出的成本中,包括农民工讨薪过程中须付出巨大的经济成本、时间成本,以及政府成本和法律援助成本。如今看来,这个成本显然是不完全的。
这其中无疑还应包括被拖欠工资的农民工的尊严成本。当农民工们低三下四地求着老板们归还欠薪之时,他们有何尊严可言?当讨薪的农民们在各职能部门之间被当作皮球一样踢来踢去之际,他们有何尊严可言?而“裸体讨薪”的那一刻,尊严更早已是零落成泥。但农民工们的尊严成本也不是白白付出的,与此相伴生的,大约就是仇富、仇官心理之类,阶层之间出现断裂、隔阂必不可免,社会的和谐根本无从谈起。除此之外,与农民工尊严成本付出密切相关的,就必然是法律不被信仰的成本,当利益受侵害时,有的人可能就会寻求通过暴力等手段来解决,整个社会要为之付出更大的代价。“裸体讨薪”,只不过是这种代价即将付出的一个前奏而已。
农民工工资被拖欠,只能导致大量的社会财富被消耗,按照著名经济学家茅于轼先生的观点,“人们的劳动没有用在生产上,甚至用在了抵消别人劳动成果的努力上”,这是妨碍中国致富的根源所在。减少和杜绝这样的不堪,自是时不我待。我们应通过制度上的进一步完善解决制度失灵问题,让劳动保障部门、司法部门、工会组织都公正而有效率,成为维护农民工权益的真正保护神。此外,征信体系的建设也是不容再拖延,企业或者个人的失信行为都应被记录、都应付出相应的代价,如果那些无良的企业一旦拖欠农民工工资就将贷不到款、没有企业再跟其做生意,那么其想必不会再如此嚣张。
“裸体讨薪”,已是这个社会不能承受之重,必须看到其背后所透露出的危险信号。 (责任编辑:李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