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初,北京邮电大学2002级400多名大学生申请了助学贷款,今年6月,不少即将毕业的学生发现,4年前,他们同时同地,以同样方式向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市分行新街口支行借同样多的钱,用同样的方式还款时,需要支付的利息却不一样,差异多达上千元。有的学生贷款24000元,利息高达12000元(国家贴息50%)。(《新京报》6月24日)
国家助学贷款是由政府主导、财政贴息,银行、教育行政部门与高校共同操作的专门帮助高校贫困家庭学生的银行贷款;是党中央、国务院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利用金融手段完善我国普通高校资助政策体系,加大对普通高校贫困家庭学生资助力度所采取的一项重大措施。从国家助学贷款的本质意义而言,它无论如何不会是“疑似高利货”。然而,北京邮电大学2002级却遭遇了“高利货”劫持。
不管从何种角度来说,同样条件下的助学贷款,需要支付的利息肯定是一样的,更不会出现贷款24000元,利息高达12000元(国家贴息50%)让人哭笑不得的差错事实,其主体负责应是银行。换言之,银行要人给学生一个明白、合理的说法。可是,我们碰到的是垄断惯性之下的傲慢银行,“理”总在银行,学生就只有“听”的份。
银行在一开始就显示出不同的“特点”,一直没有给学生提供还款计划书,学生们始终不知道什么时候还钱,以什么方式还钱,一次要还多少钱。等到学生知道了,却是一份让很以难接受的“账单”。面对尚是一贫如洗的学生要偿还如此高额的利息,银行方面却只是承认系统有问题,说会尽快调整系统。至于已经出现的问题,银行居然表示“即使目前还款计划不一样,但学生还得按照这个计划书来还。否则,这些学生可能会被列入黑名单以后若发现多还了利息,能否退,也不能保证。”
将工作中的差错强加于人,这是银行一贯的霸权主义。比如储户的存折上的钱突然增多,其结果必然是银行依法索取,但却对不见银行对当事人进行道歉和心理赔偿。
国家助学贷款对大学生意味着什么,银行应是很清楚的,可银行却差错多多,这是对国家政策的敷衍,是对社会责任的一种推卸,更是对千千万万贫困学子的一种亵渎!据说,办理助学贷款不赢利,“办10名学生的助贷都不如办一份房贷,(该行)赢利的部门都得往助贷贴钱。”银行赢利的地方已是如此至多,难道还要在贫困大学生身上再赢一把。而学生贷款24000元,利息高达12000元(国家贴息50%)的事实就在告诉人们,银行不仅仅是赢一把,更是要赢一大把;不仅仅是从贫困大学生身上赢,更是连国家也赢了。 (责任编辑:李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