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的安全技术标准有的是空白,急需制定;有的十几年不变,急需修订。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李毅中指出,目前中国安全技术标准建设已大大滞后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需要。16日,全国安全生产万里行“西南行”活动来到成都。李毅中此间谈到了中国安全技术标准严重滞后问题。
提起李毅中,他可能是国务院各部委中最繁忙和最疲惫的部长,频频发生的各种安全事故,让他来回奔波于各地事故现场,不仅劳累不堪,而且心急如焚。然而,关心时事的朋友会发现,我们李部长的辛苦劳作和铁碗手段似乎并没有使各地的安全生产状况得到明显的改善。其中原因,发人深思。
这让笔者想起5·18矿难发生后,记者到山西左云矿难发生地了解到的令人惊讶的情况:在“行内人”眼里,非法超采、管理混乱和安全措施确实是正常的;矿主若不是超采且重视矿工安全,妥善处理事故反而不正常;而对矿工们来说,不拖欠工资的矿主就已不错,更何况还有事故赔偿;而在发生矿难的矿主李付元的家乡,李甚至被认为是热心公益的乡贤,“发家后为村里办了不少好事”。
如果说各大媒体和社会舆论对安全事故表示一边倒的抨击是“大气候”,那么在事故发生地则有一个利于黑心矿主生长的和风细雨的“小气候”:矿主靠金钱建立了与监管部门的攻守同盟,矿工依靠生命从矿主那里赚取高额工资,接受次等公平。三者之间形成了一个相对平衡、封闭的利益链条。在气象学中,小气候是局部地区依附于特殊地层和土壤而形成的气候,只要地层和土壤的性质不变,小气候就不会受大气候的影响而改变。可以说,安全事故赖以发生的小气候就是相关法规不健全和职能部门执法不严格。李毅中不是可以随意调遣雷公电母的孙悟空,尽管一年到头奔波在全国各地,同样无法改变安全事故赖以存在的小气候。
美国也曾经是矿难层出不穷的国家,据统计,在20世纪初的连续10年里,美国每年死于矿难事故的人数超过2000人。如何遏止安全事故的发生?美国联邦国会痛下决心,对矿难进行立法干预。1910年,联邦国会通过立法,设立了内务部矿山局,专门负责减少煤矿业的事故,这一立法开创了联邦国会针对矿业展开的一系列的劳资立法。1977年,美国修订《联邦矿山安全与健康法》,从此煤矿业走上事故低法率的新阶段。
正如李毅中所言,目前中国安全技术标准建设已大大滞后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需要。可能还不仅如此,有关安全生产的劳资立法和职能部门的执法力度有必须加强,只有真正用法治代替人治,通过综合治理,才能捣毁安全事故赖以存在的小气候。 (责任编辑:李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