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宇春于12日发表的专栏球评文章《小贝眼神难掩忧郁坚持梦想必有收获》被指抄袭沪上某报名为《贝弧线从天而降万人迷魅力四射》的新闻稿件。(6月14日《东方早报》)
天娱经纪公司宣传企划部负责人就此事回应时也不得不承认:“春春在写稿前会听取她的助理的意见,她的助理是个铁杆球迷,可能看了报道,写出来的稿子才会有些相似。”
从文中罗列的两文对比中,抄袭的痕迹十分明显。
李宇春写球评涉嫌抄袭,因此吃点民众的口水,这也是咎由自取,但是,究其根源,颇有点“媒(体)”逼“(超)女”抄,“(超)女”不得不抄的意味!
据报道,李宇春与全国15家媒体签约开专栏,从6月10日开始连载,李宇春将在录制唱片间隙以每天一篇的速度,抒发自己的感受。此次支付的稿酬是每家媒体1万多元,总共接近20万元。
按照协议规定,李宇春6月10日要在15家“联盟”报上刊发第一篇球评,也就是9号晚上的开幕式和揭幕战她要看后有感而发,但就在当天晚上,这位超女要在成都锦江大礼堂与玉米共渡良宵,参加自己的本科毕业表演演唱会《毕业了,我们和春春一起告别》,你说她还有时间和精力来看球赛吗?
从经济效益上来分析,李宇春15家媒体加起来也才给20万的稿费,还抵不上单独演唱一次的出场费,天娱公司会顾此失彼地让她们熬更守夜看球评球爬格子?
无论是写作能力还是球评能力,李宇春都算不上是佼佼者,最初媒体向李宇春提出要她给他们的报纸写世界杯专栏时,遭到了李宇春的一口拒绝,但是,对媒体而言,一次世界杯就是一次新闻大战,一次读者或观众的争夺战。部分媚俗的媒体看重的不是超女们的文笔和才华,看重的只是她们的名气和人气,看中的是她们身后巨大而狂热的粉丝团,看中的是李宇春可以给他们带来的广告效益。所以,媒体们费尽周折,努力“攻关”,才求得李宇春与各级媒体签约来写世界杯的专栏。
诚然,上述的种种理由都不能成为李宇春应该抄袭的借口,既然已经和各家媒体签约,那么这种明目张胆的抄袭行为就应该受到谴责;然而,在李宇春球评的抄袭以外,那些用金钱来诱惑李宇春为自己写专栏的媒体,就不应该反思一下唯人气是从的炒作行为吗?
抄袭有错,错在抄袭者自身;抄袭无罪,因为罪之根源不在抄袭者而在媒体脱离实际的炒作需求。因此,在我们强烈谴责李宇春抄袭行为的同时,也提请策划此次活动的部分媒体不要仅仅为了轰动效应,再来重蹈这种“逼良为娼”的覆辙! (责任编辑:李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