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局长周生贤日前在全国人大常委会有关环保法律执法检查组第一次全体会议上说,由于地方环保部门实行双重领导、以地方为主的管理体制,环保局长的“乌纱帽”攥在地方领导手中,一些缺乏环境法治意识的领导,用“挪位置”、“摘帽子”等手段,直接干扰环境执法。
搞环境保护,环保局长的作用是不言而喻的。然而要求环保局长不辱使命,一个不可或缺的前提就是无后顾之忧。如果一个环保局长事事受到牵制,自身难保,确实很难让他全身心投入到环境保护工作中去。无须讳言的事实是,“顶得住的站不住,站得住的顶不住”,正是今天一些地方环保局长的真实写照。
为什么“顶得住的站不住”?最主要的一个原因,是一些地方政府对环境保护依然有意无意地采取了排斥的态度。尽管时至今日,很少再有地方政府直接提出“宁可呛死,不能饿死”这种急于求成、非科学发展的口号,而且这些地方的官员嘴上也在高喊“既要金山银山,也要绿水青山”,但一旦“金山银山”和“绿水青山”发生了矛盾,他们则会毫不犹豫地将后者抛诸脑后。在这样的背景下,环保局长的有所作为、大有作为就意味着与地方政府的“GDP为纲”大相径庭,环保局长们自然就成了畸形政绩观主导者们的“眼中钉”、“肉中刺”。而问题又在于,在现行的行政管理体制中,地方环保部门实行的是双重领导,是以地方为主的管理模式。既然是以地方为主,就意味着环保局长的“乌纱帽”攥在地方领导手中。这么一来,结局其实已无悬念:环保局长在环境保护上“顶得住”,他在局长的位置上却“站不住”;而要“站得住”,就必须配合地方政府的“GDP为纲”,甚至在环保方面为地方政府竭泽而渔的发展打掩护,至少要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装聋作哑,让自己成为摆设。
要切实改变环保局长“顶得住的站不住,站得住的顶不住”的状况,放下行政管理体制中的矛盾先不说,当务之急要解决的是对现行考核体系进行变革。今天有一句话很得人心:“治污先治官”。这句话应该有两层意思:一是依法对充当污染企业“保护伞”的地方政府官员予以查处。二是推行环保型政绩考核。通过这种体现科学发展观的考核,让那些不重视污染防治工作的领导干部,没有完成年度任务的领导干部,得不到提拔重用;让那些漠视环境法律法规的领导干部付出应有的代价。有了这个制度层面的保证,环保局长在地方领导者的眼中,就不会再是“眼中钉”、“肉中刺”,而“顶得住的站不住,站得住的顶不住”就能变成“顶不住的站不住,站得住的顶得住”。 (责任编辑:李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