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1日上午,胡锦涛主席到北京市儿童福利院进行了考察,看望生活在这里的孤残儿童。胡主席强调:“孤残儿童是社会上最弱小、最困难的群体,他们最需要呵护、最需要关爱。各级党委和政府都要把孤残儿童放在心上,健全救助制度,完善福利设施,推进特殊教育,动员社会力量为孤残儿童奉献爱心,使他们和其他小朋友一样,在祖国的同一片蓝天下健康幸福成长。”去年“六一”前夕,温家宝总理亲临中国聋儿康复研究中心,看望了有听力障碍却无比坚强的孩子们。今年“六一”前夕,温总理又亲笔给这群特殊的孩子们写了一封信,向他们表示节日的祝贺,并表示:“我希望所有的残疾儿童都能得到全社会的关爱,让他们有一个活泼的童年,增强他们对生活的信心和勇气。”胡主席和温总理的关爱之情,充分体现了党和国家对孤残儿童的关怀和对残疾人事业的高度重视。
我国有6000多万残疾人,其中残疾儿童1000多万,包括孤残儿童约57万,他们由于身体缺陷比普通儿童面临更多的人生障碍。特别是孤残儿童更需要来自整个社会的关爱与呵护。因此,亟须大力弘扬人道主义思想,充分开发社会资源,倡导和鼓励社会各界关心、支持和参与残疾人事业,这体现在对残疾儿童身心两个方面的关爱。
从身体成长的角度讲,残疾儿童的康复工作非常重要。健康的身体是人生活与工作的基本条件,实施康复救助工程,将使更多的残疾人得到不同程度的康复。5月24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并决定批转中国残疾人事业“十一五”发展纲要,其中要求做好的重要工作第一条就是,全面推进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工作。这个目标任重而道远,它更需要来自全社会的帮助。
从激发残疾儿童自强精神的角度讲,发展残疾人教育事业是非常重要的途径。而且,对残疾儿童进行教育,也是为他们将来自立拓展必须的生存技能,改变他们生活困境的必要手段。发展残疾人教育事业,让残疾人能够同健全人一样,拥有平等的权利和机会,是国家发展与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是弘扬人道主义的内在要求。通过社会力量举办残疾儿童的教育事业,可以进一步推动残疾儿童与普通儿童共同健康幸福成长的理想早日实现。
党和国家高度重视残疾人事业,尤其是残疾儿童的健康与成长,希望他们有一个快乐、活泼的童年。快乐童年的个体体验是残疾儿童认识社会与融入社会的心理基础,残疾儿童和普通儿童一样,拥有尊严和权利,拥有参与社会生活的愿望和能力。关爱残疾儿童,加快残疾儿童的康复进程,培养与教育残疾儿童,不能仅仅依靠国家力量,而是需要全社会都能奉献爱心,对这个特殊而困难的群体给予特别扶助,让他们的生活之路能够多些坦途。这不仅是发展残疾人事业的需要,也是人类文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重要标志。 (责任编辑:李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