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17日召开常务会议,针对当前房地产市场存在的问题,提出了调整住房供应结构,完善转让环节税收政策,适度调整信贷政策,控制拆迁规模和进度,完善信息统计披露制度等6条针对性措施。仿去年“国八条”句式,人们将这些措施称为“国六条”。(本报昨日04版)
不难看出,“国六条”是对去年3月以来出台的一系列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政策的进一步强化,体现出政府对当前房地产市场问题的基本态度。人们普遍认为,这标志着新一轮调控号角终于吹响。据报道,北京市建委已经作出反应,将在6月份出台相关的配套政策;南京市房管部门甚至在18日上午就已经对“国六条”进行细化并出台了十条措施。专家预计,土地、银行、税收、建设等各个相关部门的具体政策本月内就会陆续出台。
为使“国六条”真正发挥出调控作用,对去年以来的一系列宏观调控措施为什么“药效”不明显及时反思,十分必要。分析看来,其原因恐怕在于调控过程中对“真问题”的把握不尽清晰,从而也没有把握住调控之中的“硬道理”。
譬如,调控房价是为什么?是为了让百姓买得起房,还是只为防止房地产业发展过快导致“崩盘”?房地产业是挟持了经济的“恶棍”,还是支撑了经济发展的“勇士”?调控中,房价到底是应该继续“平稳上涨”,还是应该停滞乃至受到打压?……在对这些关键性问题的理解上,存在着太多的分歧。这导致在期房预售制是否应该取消、二手房交易是应该如何课税、高档房是否应该开征物业税等关键性问题上,口水横飞,扯皮不断。
立足“真问题”,才能把握住“硬道理”。“房价太高,百姓买不起”,是当前房地产市场的“真问题”;让多数人都能够买得起一套房子,有一个安身立命之所,是房地产市场调控的终极目的,是压倒一切道理的“硬道理”。房地产市场固然对拉动经济有着重要作用,或许也要算是“硬道理”,但“拉动经济”怎能以多数人买不起一套房子为代价?倘如此,经济再发展又有什么意义?所以,降低房价让百姓买得起房,是“硬道理”中的“硬道理”。
而在此前的调控中,由于对这两点强调不够,也由于某些部门和地方政府对此有意曲解甚至对抗,导致“调控”时目的不明、意志不坚、政策左右游移、乃至朝令夕改,反倒给了某些不良房地产商乱中取利的机会。恰如经济学者赵晓所言,行政调控受利益主体的牵制,“多只看得见的手”抵消了行政调控的作用,比如银行说要取消期房预售,建设部说不能取消;中央希望全国房价降下来,但有的地方政府却认为房价的上升才刚刚开始。
而此次的“国六条”有个最大的亮点,就是针对性特别强,目的特别明确——针对的就是房价太高,百姓买不起;目的就是让居者有其屋。譬如,“重点发展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就是为了有效降低房价;“完善住房转让环节税收政策,有区别地适度调整信贷政策”是为了有效抵制炒房;“完善房地产统计和信息披露制度”就是为了给房地产商戴上紧箍咒,遏制其暴利。
显然,在部门和各地的具体操作性措施出台之前,对这些“真问题”和“硬道理”进行强调再强调,为下一步的调控确立原则、指明方向,是十分必要的。 (责任编辑:张学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