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托成风盛行,已不是一年半载的事情了,也不是个别地方的怪象了,几乎各大城市都不稀罕。我原来以为这种丑恶现象都是某些不法蟊贼所为,招摇撞骗,诓诈赚钱,叫人意想不到的是,竟有医院公然雇佣医托行骗。
据《人民日报》5月14日报道,北京已有17个医疗机构涉嫌雇用医托,并已一一在北京卫生监督网“亮相”。共查获医托号贩子198人,其中治安拘留21人。
打击医托号贩子大得人心,对其中严重者予以治安拘留,更让人拍手称快。不过,有一点我不明白,被拘留的21人都是医托号贩子,而17个涉嫌雇用医托的医疗机构怎么没有一个人“进去”呢?不可思议!医托当治当罚,雇佣医托的医院应罪加一等,更该治更该罚。从欺诈讹宰病家这一点来说,“托”是“小贼”和“枪头”,雇“托”的医院是“大贼”和“后台”,不把“大贼”和“后台”“请进去”,似乎不大好向公众交待。如何解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如果我们的医疗机构都很本份,都能恪守医卫职业道德,拒绝与医托相染,纯粹是医托作祟行骗,那戳穿其洋相,整治其恶行并不难。他们行骗的对象大多是一些外地患者,利用人家不熟悉城市环境,不了解医院情况以售其奸。他们的鬼计之所以能够得逞,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医疗信息闭塞。医疗信息闭塞。如果相关医院尤其是那些名医院和特色医院,能够在医院门前和车站码头等旅客集散地设立一些宣传站,接受咨询,讲解导医路线,对外地求医者予以提醒,同时有关执法部门密切配合,发现医托就严肃打击,医托自然就失去了市场。问题就怕医院“出病”,名医院自恃清高,事不关己,不闻不问;“杂牌医院”想浑水摸鱼,与“托”勾结作祟,结伙敲诈病家。
现在托儿越来越多,五花八门,哪个行当热哪个行当就有“托”。房地产老板为了炒房,雇“房托”起哄,哄抬房价;商家为了行贿,雇“贿托”探路,讨价还价;票房(主要是铁路)为了以票谋私,雇“票托”(黄牛)转手,倒卖牟利;“性工作者”为了招徕嫖客,雇“淫托”觅猎目标,善前善后;“乌纱”店老板为了卖官,雇佣“官托”代办批发,自己幕后渔利…………“托”借老板牟不义之财,雇主靠“托”捞黑心之钱。“托”凭雇主兴风作浪,雇主则为“托”推波助澜。对形形色色的“托”要严打,对“托”的雇主、后台更需严打摧垮,否则,有可能是“舍本逐末”。 (责任编辑:张学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