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5日,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曝光了91名“赖账户”名单,同时对33名已被列入拘留名单的“老赖”进行公告。在这个名单中,荥阳市刘河镇镇长和新郑市司法局局长等数名政府、司法机关的负责人也在其中(见4月7日《中国青年报》)。
镇长、司法局长因为欠债不还而被拘留,这是不是破天荒的第一遭我不知道,但在目前绝对是大新闻。可能连他们也没想到,平素发号施令“教训”别人,今天“专政”居然专到自己头上来。
而站在司法公正的角度,这无疑是一个利好消息。在过去,我们发现,那些被法院强制执行,拘留的“老赖”多半是商人,从来不见官员面孔。事实上,官员里并非没有“老赖”,郑州这份名单就是一个证明。那么,法院为何不敢动他们?也让他们像被强制执行的商人一样在媒体上曝曝光?小百姓难免要怀疑是不是“刑不上大夫”。
细究起来,“老赖”官员的“杀伤力”一点也不逊于“老赖”商人。“老赖”商人赖账,卖的是一张脸,一副死猪不怕开水烫的蛮横,而“老赖”官员,则多半是以权压人,用手中的公权作为自己赖账的护身符,他们的行为不但给被“赖”者造成物质、精神的伤害,而且也对政府的信用造成难以挽回的损害,其后果比“老赖”商人更进一步。
郑州中院此举的意义恰恰就在于向世人表明履践司法公正的态度,那就是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即使是政府官员,胆敢不藐视法律,一样要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因此我相信,拘留那些“老赖”官员,其象征意义远比其现实意义大——在一个缺乏法治传统的土壤中,没有什么比“刑上大夫”对老百姓的教育更大,对法治建设的推动更大。
拘留“老赖”官员,实现司法公正,不但对老百姓一个交待,同时也是对其他官员的一次警示和普法教育:无论钱是怎么欠下的,欠债还钱是天经地义的事,不能因为自己是大权在握的官员,就可以以权压人,可以不遵守法律,不认账、不还账,置他人的痛苦于不顾,心安理得地当“老赖”。 (责任编辑:张学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