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医改重新发现“平价”,这个肇源于市场的词语,被赋予推行公益的色彩。
已经过去的一年,以市场化为主导的医改,在天价医药费、因病返贫、因贫而病所引发的对社会不义的批判面前,被质疑,被动摇,被否定,直到医改的方向面临重新定义。
诸多争议,身处历史与现实的多重情境,远还未到尘埃落定,但在道义的自省与现实的批判面前,医改必然还要改下去,医改也必然要作出交待,在这一背景下,“平价病房”与“平价医院”成为“第一个吃螃蟹式”的举措,在2006年全国卫生工作会议上,卫生部要求各地建立平价医院或平价病房,随即此项工作在全国公立医院中推行,我省也于近日推出了平价病房。
在目前的情形下,对任何有利于改进和促进人民医疗的举措,我们都持欢迎的态度,但是我们仍然不得不把它放在医改的整体格局与进程中来看。
平价医院并非自今日始,也并非医改的发明,而恰恰是市场竞争的结果。早在2003年,各地民营医院为争取患者——也就是医疗市场的消费者——就有了自发的在药品、手术费诸方面的大幅价格下调,其市场效果如何,不得而知,但老百姓有病难医的痼疾并未因此而有所改变,更遑论促进医疗体系的公平合理了。当时就有业内人士评价:所谓平价医院的医疗服务项目主要集中在经济效益不错、而患者不普遍的科室,不可能覆盖到生病的所有人群,因此很难改变现有的、公立医院主导医疗服务价格的整体格局。而且,公立医院的综合性、技术精湛、人才优秀等天然优势,是平价医院无法对抗的。
这位人士以市场的眼光来看待平价医院,以此来衡量今日政府主导的平价医院,不尽相宜,但其观点却看出了真实,即“公立医院主导医疗服务价格”且优良医疗资源大多集中于公立医院。今日,在医改的背景下,由公立医院重拾平价医院这一被自己以市场手段批判过的武器,其公益效能到底有多大呢?
以平价医院的手段来看,由公立医院所实行的与由民营医院所实行的,由行政主导的与由市场主导的,并没有什么不同,主要集中于在一定的幅度内降低药品与医疗服务的价格,但并不是全方位与全病种的。仍然只有有限的人群在特定的情况与特定的时段能够享受这一服务,平价医院能够服务多少人,能够坚持多久,能够覆盖多少疾病范围,这是我们不能不面对、不能不回答的问题,其答案却难以乐观。
人民不可能有选择地患病,平价医院却只能有选择地治疗。正如卫生部的负责人在推行平价医院时所指出来的——所有的公立医院都应该是平价医院,但我们恰恰难以做到这一点。
不容回避的是,目前的平价医院只是公立医院在市场环境下的一种“让利”,或者说,作出的可以容忍的妥协,而不是体制的改变。在医改的层面而言,平价医院是救济,而不是公平,而救济始终都不可能弥补公平的缺陷。
我们现行的医疗体制,大量优良医疗资源向富有的人群集中,这从医疗资源的分布就可以看出,从而产生了巨大的利润,也产生巨大的盘剥——为一般收入者所不能承担。药品生产商通过医药代表,通过回扣,而医生通过业务知识的不对等,实现了对患者的剥夺,医疗于是丧失了公平,然后失去公益。这种不义由“以药养医”的体制以及医疗资源筹集与分配的不公平所造成,平价医院并不能改变目前的医改利益格局,而这种单纯医疗服务成本的降低仅通过特定的医院能一直维持下去吗?没有制度的保障,它的反弹也不过在反复之间。
目前的平价医院只是普遍高价中的特殊,而合理的医疗体系应该是高价医疗为普遍平价中的特殊。可以预言,平价医院并不能担负医改必须涵盖的公平意义,医改还必须彻底地进行下去。 □本报评论员 晓 宇 (责任编辑:悲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