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一个正面典型,就说集中代表了一个行业的某种精神,出一个反面典型,就说成是“极端的个案”,这是一种不健康的思维方式。
1月10日《中国经济时报》报道,哈医大二院天价医疗费事件过去近两个月了,1月10日,卫生部新闻发言人说,尽管是一个极端的个案,但是它对整个卫生系统造成了非常不好的影响,卫生部非常重视调查结果,也希望这件事情得到严肃的处理。
卫生部官员希望严肃处理天价医疗费事件,这样的表态虽然迟缓了一些,但毕竟是一件好事。但把这一事件定性为“极端的个案”,笔者却无法苟同。所谓“极端”,是指事物顺着某个发展方向达到了顶点;“个案”是指个别的、特殊的案件。照这样的逻辑看,天价医疗费事件中暴露出的种种问题,根本不是什么“极端的个案”,而是很多地方极其普遍的现象,只是没有达到哈医大二院那样的恶劣程度而已,比如随后深圳也出现了天价医疗费事件,就是明证。
说哈医大二院的天价医疗费事件不是“极端的个案”,更重要的理由是:这一事件暴露出的种种问题,在全国各大城市的许多公立医院里,几乎都是可以找到“替身”的。患者翁文辉在哈医大二院花了500多万元(后有媒体报道超过1000万元),如果说这一点“极端”还说得过去,但诸如卫生行政部门对公立医院监管缺失、专家违规外出会诊、医生收受“红包”、宰人的大处方和重复检查等等现象,老百姓见得还少吗?
不管是之前卫生部官员避谈天价医疗费事件,还是现在的“极端个案论”,都显得极其耐人寻味。医院出了丑事,当地的卫生行政部门当然难辞其咎。卫生部官员的“极端个案论”虽然不是为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刻意开脱,但客观上却给了哈医大二院的直接监管部门一个安慰———既然是“极端的个案”,那当然就没有什么普遍性,只是偶然出现而已,根本不是什么“面上的问题”,这样一来,卫生行政部门的责任是不是就小多了?或者是不是只严肃处理黑心的医院就可以了?
在我们习以为常的语言中,出一个正面典型,就说集中代表了一个行业的某种精神,出一个反面典型,就说成是“极端的个案”,这是一种不健康的思维方式。这样思维,可以使某些很严重的问题被淡化,从而削弱了变革的内在驱动力。 (责任编辑:悲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