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给自己定下了一个目标:绝不学车、也不买车,在长达数年的汽车消费狂热中,我算是坚持下来了。我如果是个爱戴高帽子的人,拿一点先进理论来武装自己,我会说这样做是环保人士节约能源的生活方式,尽个人绵薄之力减少全球温室气体排放量。
更实际的原因是,自身的各种因素决定买车是一种不经济、不安全的生活方式。首先,我出门次数很少,其次,我所在的城市是个中型城市,打车很少超过30块钱,其三,汽车及新司机骤增导致了交通事故高发,最后,在目前落后的城市管理水平背景下,汽车随时有可能成为拖累。当然,我不能以让家人生活水平降低来实现我的目标,所以老婆大人上下班及任何时间出行,我都强烈要求她打车。
几年来实际操作的结果,显示这样我们既可享受轿车的便捷,又更少烦恼与经济负担。当然,很少人能够抵挡住政府鼓励的消费行为,所以,尽管我所在的海滨城市只有四条主干道,高峰期照样堵得水泄不通--这几乎是全国大中城市的常见景观了。在被虚火鼓励出来的汽车数量的逼迫之下,非机动车道与人行道在城市道路中断断续续,甚至消失无踪,公共交通系统效率更为低下,舒适程度无法提升,使更多人被动性购买轿车。
在中国,耗能越少,占用空间越小,越灵活的交通方式,应该是列在优先顺位,公共交通、自行车、电动车、摩托车、小排量轿车都应排在前列,大排量的奢侈轿车应该是在限制之列。可在我们这儿的城市交通价值排序当中,刚好颠倒。在交通拥挤状况出现时,多数人的利益要让位给少数人的利益,公共空间乖乖地听从马太效应。有些城市管理者,像个肤浅的暴发户,急于让金牙熠熠生辉。
这几年,80多个地方政府出台限制小排量汽车的措施,歧视大多数的错误决策达到了顶峰。不仅背弃了原先在鼓励汽车消费政策之中的许诺,触犯了政府决策的公平底限;限制政策里那些“污染、效率、安全”等冠冕堂皇的理由,其实是让一大部分公民的财产(已购买的小排量轿车)以贬值的形式来为管理不当(甚至是管理不作为)埋单。国务院近日转发国家发改委、公安部等六部门联合制定的《关于鼓励发展节能环保型小排量汽车的意见》,要求各地政府取消一切针对节能环保型小排量汽车在行驶线路和出租汽车运营等方面的限制,清理有关限制性规定的工作必须在3月底前完成。这也许是及时的决定,至少给了小排量轿车免于被歧视的权利。
不过,长年养成的暴发户心态是不会因为一个意见就变得文雅起来,将来出现的两种最坏结果应该在预料当中,一是故意误读国务院意见,限制小排量轿车由明变暗;二是报复性的破罐破摔,以放任不管的方式让交通状况加速恶化,用红绿灯下的民怨丑化国务院意见。
作为普通公民,无论有没有车,只要堵在大路上,我们应该知道一条常识,不是小排量轿车的错,也不是奢侈轿车的错,不是行人的错,不是任何交通工具的错,而是管理者的错。 (作者系专栏作家) (责任编辑:悲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