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王斌余,带着改变贫穷生活的美好憧憬,17岁开始到城市打工,却在艰辛的生活中不断地痛苦挣扎,备受欺侮。数次讨要工钱无果,愤怒之下连杀四人,重伤一人。6月29日,王斌余被法院判处死刑。
在了解了王斌余的生存处境后,许多网友对他表示同情。看守所民警则说,最初听到王斌余的案件时,以为他是一个凶神恶煞般的人,后来却发现他很淳朴、善良,由于从小生活的环境没有多少温暖,在社会上遭到种种白眼、欺侮,多次讨要不到工钱,才产生了报复心理。其实,这样的话我们早已不陌生,当一个人被逼得走投无路时,他便要反抗;当一个人基本的安全环境被破坏之后,他就会超越法律的底线去破坏别人的生存环境。
很长时间以来,许多城市人对农民工有一种排斥思想。在这种情况下,农民工的生存环境变得十分恶劣,他们对社会作出了巨大的贡献,却得不到应有的尊重和理解。前几天,中国社科院人口经济研究所所长蔡昉在一份报告中说,外来劳动力与城市劳动力之间工资差异中,同种岗位“因为歧视因素”占39%——也就是说,如果城市劳动者和农民工之间工资相差1000元,那么其中有390元是由于歧视造成的。
因为歧视,农民工就要比干同样工作的城市劳动者少拿近四成的工资,同时,农民工拿不到工资如今也已经成为一种常态。连工资都拿不到,何谈农民工的其他权益!
在一些城市,农民工还被当成“不安定因素”的代名词。“人口准入制度”不时从一些所谓“高素质人”的嘴里蹦出来,南方某个要限制人口数量的城市,竟然把“低素质”人口作为控制对象,谁是“低素质”人口?他们就差把“农民工”三个字说出来了。
从根本上说,只有给了别人安全,自己才能有真正的安全。一个社会,只有努力给每一个人提供安全的生存环境,危及社会安全的事件才会较少发生。农民工的权益如果能够真正得到保护,不但能够体现社会对弱势群体的关怀,在给他们提供安全生存条件的同时,也为自己提供了安全。
王斌余很欢迎记者的采访。他说:“你们采访我,文章发出来,可以让更多的人关注我们农民工。领导到下面来,只看见表面大楼好着呢,我们在墙上施工,一不小心就摔死了,你知道修大楼多少民工死了?”他还说,我的愿望很简单,“希望周围人都要有一颗善良的心,不要瞧不起我们农民工”。这也许就是许多网友同情王斌余的原因。
我们知道,任何人杀人犯罪,都要受到法律的制裁。可是,社会在对他们的犯罪行为进行依法制裁的时候,需要反思的是,社会是否也给了他们尊重和关怀?是否也给了他们一个安定、安全的生存环境?(作者:樊夫) (责任编辑:悲风) |